曾在台湾当过军人的李先生(化名)喜欢打靶射击,有一次与朋友一起到打靶场练习,在回家时路经阿罕布拉山谷大道,当交通灯转绿时,李先生发现前面的车子仍然停着不走,他本来是善意地按了下喇叭提醒一下前面的驾驶人士。但没想到按了喇叭之后,前面车的年轻人却跟他没完没了。该名亚裔男子染着一头金发、带着耳环,还有纹身,疑似帮派分子,对他破口大?,并且对李先生不断地竖起中指。李先生?了避免冲突,只好绕道走,没想到对方却仍不放弃,对他咬着不放,一路驾车跟着他。李先生觉得忍无可忍,如果这样子被跟踪回家,知道了他家地址,不知道对方会做出什?事来,心里很不放心。所以他赶快停下车,从后车厢里拿出他在靶场练习的手枪来,当后面的车子追上时,他拿起手枪向对方的车飞了两下,疑似帮派小子的司机发现李先生手里有枪,该名男子就知趣地赶快驾车跑掉了。
没想到,李先生刚到家不到半个小时,警察就上门了,说有人打电话报案说他展示武器威胁他人,所以李先生就被警察带走,并被指控非法展示武器,面临一年的牢刑。
分析:
加州刑法417节规定,任何民众不能向冲着他人带着威胁性地非法展示自己的手枪或武器。其实,该法规并不在乎展示者是否有真正伤害对方的意图,主要是看对方看到展示者的枪或武器时是否感觉到害怕,如果会害怕或自己感觉到性命受到威胁,展示者的示械行为就构成了刑事罪。
我们所处理过的的华人非法展示武器案件大都涉及到以下这些很情况: 例如,他人在高速公路抢道,你将车上的手枪展示出来;你与他人争吵,一气之下拿起菜刀想吓走对方;他人欠你钱不还,你带上几个朋友到他家里讨债,其中一人身上带着枪,故意展示腰间的枪等。
在持枪壮胆或向他人展示枪械时,有时手枪并没有上膛,或展示的只不过是玩具枪,这些都不重要,而对方看上去感觉是不是真正的枪而感觉到害怕才是最重要的。
如果在展示刀械过程中不慎伤到人了,持刀人可以被指控用致命武器袭击的重罪而被判一年以上的牢刑。如果没有人受伤,便是轻罪的指控,如果罪名成立,将被判至少三十天、至多一年的牢刑,也会失去持枪的权利,并且会有不良的犯罪记录而影响自己的工作及移民身份。
通常,被告辩护的理由是自己没有展示武器,是对方故意编造故事,或受害人认错人,展示武器者并非自己;或者是自己受到生命威胁,展示武器是正当的自卫,是作为保护自己之用。
教训:
在美国,做任何事都不能意气用事,往往一气之下会做很多错误的决定。非法展示武器这类案子,不是说自己有没有意图去伤害别人,而是对方是否感到威胁。就算你展示的是玩具枪,只要别人受到威胁,这就是触犯法律的。因此,当遇到事情时,我们要保持冷静、理智是非常重要的,一时冲动,或图一时的出气,往往会一失足而成千古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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