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5投资移民签证专为外国投资者设立,外国投资者只要在美国投资50万美元或者100万美元(具体金额取决於投资地点)就有望拿到绿卡。对於外国投资者来说,在美国的投资有很多途径,其中之一就是加盟店(Franchise)。
投资者开设加盟店,就是在获得某公司的许可后,通过商业加盟的模式来合法使用该公司的品牌、商标、产品线或服务。常见的例子是麦当劳(McDonald)和赛百味(Subway)的加盟权。通过支付一些费用,包括最初的加盟费、广告费以及上交一定比例的后续收入,投资者可以建立新店面并经营该知名品牌。
对於那些不想投资区域中心而想进行直接投资,但是却没有经商经验的外籍投资者而言,加盟店可以说是一个有效的途径:通过加盟店,外籍人士既可以在美国投资,同时又可以申请绿卡。只要外籍投资者用来投资的合法资金达到法定的投资额,并创造至少十个全职就业岗位,那麽这个加盟店就可能符合EB-5投资移民签证的要求。
创造就业机会要想符合EB-5投资移民签证的要求,外商投资企业必须创造十个全职就业岗位。对於那些想经营餐馆或者劳动密集型服务行业(比如专业清洁公司)的外籍投资者来说,只需要经营一家加盟店就不难满足创造十个就业机会的要求。然而,并非所有的加盟店都需要十个或十个以上的全职员工才能运营。因此,根据所投资的加盟店规模,有些投资者也许需要同时开设多家加盟店才能够满足创造十个就业岗位的要求。这是外籍投资者在寻求加盟机会和考虑加盟店费用时需要牢记。
移民局将创造就业机会的投资类型主要分为两种类型:投资新企业和投资老企业。应该注意的是:新开的加盟店在EB-5投资移民审核上算是「新企业」。即便授权特许经营的企业早已经存在,但是只要投资者在新的地点开设经营加盟店就将被视为「成立新企业」。
要重申的是:外籍人士根据与加盟店授权方的合同而开设的加盟店企业属於EB-5投资移民中的新企业。在这种情况下,外籍投资者只需要投资50万美元或100万美元(取决於特许经营的地点),并创造十个全职就业岗位,那麽这个外籍投资者就可申请EB-5投资移民绿卡。
本文由陈冠英律师事务所(Law Offices of Eric K.Chen)资深法律助理罗越小姐参照张哲瑞律师文章并修改。陈冠英律师事务所地址:4545 Spring Mountain Road, Las Vegas, NV 89102,电话:702-638-8886,702-308-4915。
资料来源:世界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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