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最近听到友人提到工作所得抵税优惠(The Earned Income Tax Credit),请问这是什麽样的抵税优惠?我是否适用这项优惠?
答:工作所得抵税优惠(EITC)是一项鲜少有人谈论,却对中、低收入家庭相当有价值的税务优惠。个人或已婚夫妻的2012年课税收入低於5万270元,就有机会申报这项抵税优惠。
美国新闻与世界报导指出,最早实施於1975年的EITC有时也称EIC(Earned Income Credit),是一种可退还的抵税优惠,主要用意在协助抵销社安税制的不公平性,即社安税金占个人课税基础的比例呈递减趋势,另外也鼓励就业。
简单来说,上班族收到的每张薪资单,都会根据所谓的社安工资基础(Social Security wage base)预先扣除社安税金。2012年的社安工资基础为11万100元,2013年则增为11万3700元。
薪资超过这个基础的部分,则不用扣除社安税金,这代表中、低收入的纳税人较为吃亏,因社安税金占税前所得的比例将远高於高收入者。
2009年随「美国复苏与再投资法案」过期后,EITC获得五年展延期限,并增添更多适用类别,譬如抚养超过三个小孩的家庭,另外也提高优惠开始递减的夫妻收入上限。
除了联邦政府提供的EITC之外,全美另有25个州与华府地区也分别针对州内居民提供EITC 。
EITC的适用条件。个人报税者的年收入上限:无子女为1万3980元;一名子女为3万6920元;两名子女为4万1 952元;三名以上子女则为4万5060元。
夫妻合并报税的年收入上限:无子女为1万9190元;一名子女为4万2130元;两名子女为4万7162元;三名以上子女则为5万270元。
已婚但分开报税的夫妻则不适用这项抵税优惠。透过专业报税软体可更清楚判断自己是否适用这项抵税优惠。
抚养子女的情况是否适用这项抵税优惠,则取决於子女的年龄、与报税人的法律关系,及他们的居住地点。依规定,被抚养的子女年龄不能超过19岁,除非他们仍是全职学生或残障人士。包括亲生、领养、收养或孙子女等都可算为被抚养子女,但他们一年需有一半以上的时间跟你同住。
EITC的抵税金额。这项抵税优惠的计算方式有点复杂,实际取得的退税优惠将取决於课税收入落入哪一个区间。
举例而言,单独抚养三名以上子女的个人报税者,最高可取得5236元的抵税优惠;抚养三名以上子女的已婚夫妻,最多可取得5891元;而没有任何子女的单身报税者,最多亦可取得475元的抵税优惠。
提供ETIC的25州通常采用联邦规定,但抵税金额会略有不同。
资料来源:世界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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