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海外就医需紧急条件

来源:华人工商编辑 时间:02/28/2013 浏览: 5408

台湾健保局人员表示,若在海外发生不可预期的伤病或紧急分娩,需在当地医疗院所立即就医,回国后可向健保局办理费用核退,但「必须在半年内申请」。此外,是否符合所谓「不可预期」就医条件,需由健保局人员审核。

健保局人员指出,海外民众只要离台期间持续缴交健保费用,便享有健保权利,海外医疗费用申请,全民健保包含在内,包括生病、感冒、送急诊、紧急分娩等,都属於「不可预期伤病」,但健保费用核退有一定上限,且救护车费用并不包含其中。

但若在海外进行医疗美容、洗牙等「非紧急医疗」,便无法申请费用核退。

该人员说,健保局是否给付,主要是看诊断内容,医疗收据、费用明细等。该人员说,以2013年1月至3月健保局公布的核退费用上限,门诊每次新台币1700元(约美金56元),急诊每次新台币3110元(约美金103元),住院每日新台币7043元(约美金234元),生产部分,自然与剖腹生产相同,每次新台币3万6335元(约美金1211元)。

申请自垫费用核退者,需到健保局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nhi.gov.tw/)医疗费用核退申请书外,还需附上医疗费用收据正本与费用明细,诊断书、病历表或证明文件,同时还要附上护照当次入出境戳章影本,健保局会看相关证明,确认是否符合紧急就医核退资格。

资料来源:世界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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