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於卖酒给未成年人的问题请教邓洪律师
问:本人不小心被酒馆局的警察设的局,卖酒给未成年人。警察给我开了张绿色的ticket,叫我去上庭。没有被打指模。后来我去了,认了罪,被罚了300百多块钱。我想请问邓律师这个会留下犯罪纪录吗?我需要做清洗纪录吗?还有我现在想考房地产license,这个要做background check,我需要disclose吗?谢谢。
邓洪律师回答:
虽然美国将成年人的定义定为十八岁,但是,加州法律规定,民众在满二十一岁才能饮酒。任何商家,烈酒店的店东,店员出售酒料产品给未满二十一岁的青年人都属轻罪行为,最高可被罚六个月的牢刑以及一千元的罚款。
虽然你没有被带到警局去做指纹而没有被逮捕的记录,但是如果申请执照时需要做背景调查,他们会发现你曾被起诉过,并且可能会有轻罪的记录。
因而,最好是到法院去申请一份COURT DOCKET,如果你认了MISDEMEANOR(轻罪),你必须尽快申请清洗,如果是INFRACTION,可以不需要清洗,因为这不是犯罪行为。
每一份的申请表格问法都不一样,如果回答不对,审查人员会用你在申请表格上提供不实资料为由来拒绝你的申请,因而,最好拿到案件的所有资料并请教专业的律师,才填写这样的资料。
资料来源:邓洪律师专栏 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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