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H-1B签证持有人的配偶H-4签证持有人申请工作许可(EAD)的可能性都是大家关心的问题。目前,这一问题正在等待管理预算局Office Management and Budget 的审核。下面是关於允许H-4签证持有人获得工作许可这一提案的具体解释。
管理预算局的审核可能会是很漫长的过程。在过去的几年中,一些H-4签证持有人能否有资格申请EAD这个话题已备受关注。根据管理预算局网站上的最新信息,此提案正处於行政命令Executive Order12866监管审查过程中。 Executive Order12866是指由管理预算局下属的信息监管事务办公室Office of Information and Regulatory Affairs所执行的最终法规草案和提议的审查。提案必须通过审查后才可以开始进展。
不仅如此,一旦管理预算局完成审查,如果该提案可行,提案必须在“联邦登记”中的监管政策变化提案中公布。提案公布后,还将经历一个公众评论期。另外,还有一些所需的额外步骤,这些额外步骤可能也将需要花费很长时间。大家可以在管理预算局网站上找到关於这些步骤的更多细节。虽然此议案目前已取得一些进展,但预计仍然不会很快得出结论。
目前,此提案将申请EAD的资格加以限制,并不是所有H-1B持有人的H-4配偶都有资格申请工作许可。只有符合AC-21条款,正在申请绿卡过程中,并且持有H-1B超过6年继续延期的H-1B签证持有人,其H-4配偶才将有资格申请工作许可(EAD)。
以上提案的进展给这部分读者带来了更多的希望,然而,如我们之前所述,这一审核过程将会是复杂漫长的。对於这一提案,我们将继续追?并将最新消息随时报告给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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