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移民问:
我刚来美国一年,持有绿卡。我母亲是澳门居民,今年62岁,已退休两年。她若申请探亲签证(B-2)是否容易?她大约有一万港币的储蓄存款并在澳门有一栋房子。房子是我家四口的名字,母亲的名字包括在内。她是否还需要其他的证明吗?我没有工作,尚未报税,我们的收入也不高。这样会不会影响她的申请?在她申请前,我们应该做些什麽?如果她的案件批准,能在美国停留多久,可以申请延期吗?
答:
探亲签证将由美国领事馆面谈的官员自由酌情处理。他们一般都喜欢查看申请人是否在短期探亲后会返回祖国。申请人与祖国有关系密切的证据,如在祖国拥有不动产及仍有家属留在祖国的证明,这些都是领事官员普遍希望看到的证据。当然,你还要证明申请人在美探亲期间有足够的经济担保,而不必打工。
依你的情况,你没有工作或没报过税都是不利因素。香港的储蓄帐户和澳门房子的部分所有权,领事官员都会予以考虑,但最终,领事官员将依他对你母亲面谈的印象是否真的来美探亲以作判决。你或许应在美国居住一段期间、有一份稳定的工作并报税后,那时她申请成功的机会才会增加。
如果她取得B-2签证,移民官员在机场入境时通常允许她在美国停留6个月的时间。当停留时间接近届满时,她可能可以递交申请延期表(I-539)。
本文由李亚伦律师主答 温丽菁助理整理
资料来源:世界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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