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市家庭旅馆爆性侵案

来源:邓洪律师 时间:02/04/2013 浏览: 8072

圣诞平安夜不平安,蒙特利公园市一所家庭旅馆25日凌晨发生一名华裔女房客被华裔男房客性侵案件,嫌犯为28岁华裔男子王峰岩(Fengyan Wang,音译),目前已被警方以加州刑法第288条(A)款涉嫌猥亵、强迫未成年人进行口交的控罪逮捕,移民局也已下达移民扣押令(hold)。

蒙市警方26日接到报案,位於巴恩斯公园以西Park街400号街区一处民宅发生性侵案,受害女子凌晨2时被潜入房内的王嫌惊醒,发现自己身上衣物被脱去,并受到对方性虐待(sexual battery)。

警方赶到出事现场,发现该处民宅改装为家庭旅馆出租,随即将王嫌逮捕。受害人因过度惊吓,已无法与负责调查的华裔员警对话,警方将受害者送往南加大妇科医院,并且获知王嫌的律师已电话联系受害者,提出在法庭之外和解。

出事家庭旅馆为一处一层独栋民宅,31日中午旅馆仍在营业。一名自称房东的史姓华人男子表示,旅馆从未发生失窃案件,「很安全的」。屋内一间合住女间摆五张床,租金10元每晚,每月260元,业者表示,合住间房门无法上锁,也无法提供存放贵重物品和重要证件的箱柜,只有一单人间房门可上锁。

据警方消息,王嫌目前被关押在位於卡斯提克(Castaic)的洛县北教养中心,不许保释,此外,联邦移民局已针对王嫌下达扣押令,王嫌应尚未取得美国公民身分。

律师指出,刑法第288条A款控罪针对牵涉18岁以下未成年受害人的性侵行为,以美国社会和法律体系对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视,此类案件往往可能以重罪起诉。如果嫌犯尚未取得美国公民身分 ,案件则具备刑事和移民两个方面,普通非重大刑事案件检方通常可允许嫌犯保释,但如果案件还涉及移民执法,移民执法机构一般不允许保释。

律师指出,对於仍持绿卡或尚未取得绿卡的新移民来说,如果被判刑事罪名成立,大部分情况下都会在美国服刑,刑期届满后再移交移民执法机构,进入移民递解程序。

资料来源:邓洪律师专栏 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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