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曾有过一段婚姻,最近正考虑再婚,请问我在财务上应考量哪些事项?
答:根据人口普查局最近期的数据,仅有略多於半数的离异男性、与少於半数的离异女性再度走入婚姻,比例较十年前下降不少。丕优研究中心的调查也显示,在离异或丧偶的受访者中,约78%表示不愿意或不确定自己是否想要再婚。
40多岁的麦考利跟女友同居六年,两人共同育有一对双胞胎,但基於财务上的考量,曾有过一段婚姻的麦考利并不打算再婚,「我们都很满意现状,没有必要流於形式跑去结婚。」
这显示对许多人而言,财务上的考量可能已远胜过情感因素,特别是在上一段婚姻分手的不愉快的人,会更加不愿意再次面对这种风险。
Alternative to Marriage Project执行主任葛斯特(Nicky Grist)则说,许多人考量再婚将失去从上一段婚姻取得的财务好处,譬如赡养费、社安金或退休金等,因而不愿意再度走入另一段婚姻。
不过,再婚当然也有财务上的好处,譬如税务优惠与法律保障等。对於认真考虑再婚的人,专家建议考虑以下几点权衡影响:
一、赡养费。纽约会计顾问公司WeiserMazaars合夥人欧苏斯基(Lisa Osofsky)说,个人若向前任配偶领取赡养费,再婚将失去这笔收入来源,「问问自己是否需要这笔钱,才能支付帐单或提存退休金」。
但法令对此规范已愈来愈严格,依部分州的法令规定,即使个人并未再婚而仅是与他人同居,也有可能丧失赡养费。
二、子女大学财务补助。申请联邦大学财务补助(FAFSA)时,学生的监护父母(即去年同住时间最长的一方)或甚至其现任配偶的收入与资产将被纳入考量。这代表再婚可能减少子女领取的财务补助金。
部分私立大学的财务补助计算方式更为严谨,同居人的收入与资产可能也被纳入考量。
三、社安金或退休金。个人若领取离异配偶的社安金或退休金福利,再婚将中断这笔收入来源。唯一例外是在年满60岁后再婚、且前任配偶已经死亡,或者是再婚的婚姻结束,就可以继续领取这些福利。
四、遗产规画。法令对资产的继承顺序通常有既定规范,个人即使设立遗嘱也未必能如愿,且视各州法令而异,离异配偶对於非共同持有的资产,如房产、退休与银行帐户等,也有机会索取最多一半的金额。
资料来源:worldjour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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