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税局为鼓励在家创业,所提供的「住宅办公室抵税优惠」(Home Office Deduction),2013年有新法修订,规定从2013年开始,利用住宅部分空间做为办公室的购屋或租屋人,无论使用空间的大小,一律享有1500元的抵税优惠,纳税人於2014年报税时可适用此新法。
如果在住宅以外的其他地点营业,但同时也经常定期地在住宅的办公空间进行业务,也可适用此抵税优惠。
近年高居的失业率,再加上微型创业渐成风潮,许多人会考虑在家创业,以住宅部分空间打造办公室,以节省创业及经营成本。因此,许多购屋人或租屋人会考虑将工作房、车库或仓仓等独立建筑空间,作为专门且固定的业务场所。
会计师施启祥表示,在今年修订新法之前,使用「住宅办公室抵税优惠」来节税者,须先计算出住宅用於业务活动的办公室空间,占整体房屋的百分比,纳税人年度的房屋贷款利息、产业税、房屋保险、水电瓦斯费、房屋维修及折旧,均可以此百分比分别换算为住宅办公室的成本费用,并累加后以8829税表填报为「住宅办公室抵税额」。.
施启祥说,过去「住宅办公室抵税优惠」的实施法规,相关规定程序较复杂、繁琐,而且只要纳税人的填报内容及数额较不合理,往往就易引来国税局人员上门查税,许多适用的纳税人也望而却步。
新法修订后,「住宅办公室抵税优惠」的填报程序大幅简化,将有助於提高利用此税优惠的意愿,但施启祥指出,「住宅办公室抵税优惠」的旧有规定,填报程序虽较繁复,但较有利於使用较大空间或有较高房地产相关花费的纳税人,达到较高的节税效果,新法规定采齐头式平等的税务优惠,节税效果相对减小。
此外,如果以住宅为办公室的购屋或租屋人,并非业主,而是受雇於人的员工,采用此税务优惠时,须证明在家办公是出於方便雇主,而且不得将住宅的任何一部分空间租给雇主,再以员工身分使用出租的部分空间,为雇主办公或提供业务服务。
资料来源:worldjour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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