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应美国政府对美国籍民众海外追税的「肥咖条款」,金管会官员昨天表示,台湾考虑循「日本模式」,与美国洽签「跨政府协议(IGA)」;但如果光签「跨政府协议」,却无法和美国签订「租税协议」或「租税讯息交换协议」,可能会面临修法难题挑战。
值得注意的是,若台湾采取日本模式,台湾金融机构直接向美国申报「合作帐户」资讯及「不合作帐户」的总户数和总金额后,美国会回头要求台湾政府提供「不合作帐户」的资讯。
但若客户属於「不合作帐户」,也就是客户本人不同意金融机构提供个人金融资料给美方,若台湾政府强制送出,将面临违反个人资料保护法的问题。
金管会官员说,为解「肥咖条款」在台湾引发的法律问题,目前金管会考虑的修法方向有二种:一是修个资法及「银行法、保险法、证券交易法」,总共有四种法案必须配合修正。二是因为「肥咖条款」只牵动金融产业,不涉其他产业,也有官员建议,只要修「银、保、证」三法即可。
官员说,若如果为了「肥咖条款」一口气要修四种法,阻力非常大,是否能通过立法院这关也有很大的变数。
因应「肥咖条款」生效,行政院已成立跨部会小组,并指示将采「日本模式」,与美国洽签「跨政府协议」。跨部会小组成员前阵子已与美国国税局开过跨国视讯会议,美方提供「欧洲模式」与「日本模式」的相关资讯给台湾参考,并要求台湾采行日本模式。
官员说,目前政府是希望在签「跨政府协议」的同时,也向美方争取到租税讯息交换「互惠」,即在「肥咖条款」实施后,除由台湾「单方」提供税务讯息给美方;台湾若有需求,美国也应提供我方税务资讯。
不过,官员透露,台湾曾考虑与美国签租税协议,但因为该协议,要送双方「国会」换文,牵涉到「主权问题」,美方已拒绝。
「肥咖条款」虽然今年生效,但因为首次报送客户资料时间是自后年起。官员说,若非修法不可,我方会先与美国签订「跨政府协议」,再完成国内的修法工作。
资料来源:世界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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