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移民法规定, 犯过一次重罪(Felony) 或两次涉及道德败坏(Moral Turpitude) 的轻罪 (Misdemeanor) 的外国居民,包括持有绿卡的永久居民,均须被驱逐出境,且在被移民局逮捕、上庭至 驱逐出境期间,依法强制关押,不得保释。
偏偏许多华人,对犯轻罪似乎不太在乎,例如:贩售假包、假货;侵犯他人版权的DVD、CD;或伪造 他人设计的货品等。岂不知这都可能构成涉及道德败坏的轻罪!如被起诉、定罪,即会成为被美国政 府驱逐出境的理由。
所以千万不要掉以轻心,勿以罪小而犯之,以为没什麽。如已被补,则更要小心处理,不要因图省 事而胡乱认罪。认一个不涉及道德败坏的轻罪,不会被驱逐出境;认错一个同样是轻罪,但涉及道德 败坏,则会造成许多移民法上的后果,包括被驱逐出境、丧失某些移民法上的利益等。 最近移民局经过多年努力,已驱逐了大部分犯较严重罪的外国人,开始有空驱逐只有轻罪纪录的外 国人了,所以更要遵纪守法,勿以恶小而为之。
资料来源:角声社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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