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面谈当天能获批的案件比以前件少。因为有些移民官无决定权,需高级主管或负责人的许可才能通知申请人面试结果。也可能因为移民官在面谈后需再次审核材料,而后才以书面方式发出面谈申请结果的通知。
另外,在许多地区,移民官对受益人入境的虚假(Fraud)和意图(Intent)查得更严。主要是针对以B1/B2签证转结婚移民的受益人。如B1/B2签证持有人在入境一个月内结婚,移民局有权认为这是为获得绿卡的虚假婚姻(Fraud)而对婚姻意图(Intent)产生怀疑,进而要求受益人做豁免申请(Waiver)。即使在入境后60天内结婚,移民局也可对婚姻的真实性产生疑问。有些B1/B2签证持有人不懂这方面的法律,来美后马上结婚,特别是碰到最近移民局对这方面查的非常严格,这些申请人就会遇到麻烦。除此之外,还有一种情况也需注意。那就是对於带小孩一起来美的B1/B2签证持有人,如果来美后,小孩马上就读美国学校,即使B1/B2签证持有人是来美数月后才结婚,移民官还是有可能会认为B1/B2签证持有人有移民倾向,而在结婚移民面谈时遇到困难。需要提醒大家的是,一旦B1/B2签证持有人被移民局怀疑,移民局甚至有可能调查其当初在中国使领馆填写的非移民签证申请表。如移民局发现B1/B2签证持有人没有如实上报婚史(比如已婚、离婚)等情况,或没有上报在美亲属及家庭成员,移民局则将此定为虚假(Fraud)。一旦移民官确定申请有假,移民官则会要求申请人递交I-601豁免 (Waiver)申请。而申请人必须提出豁免的有效资格包括申请人不能离开美国而去受益人居住国居住的原因及不能和美国公民申请人分离等原因以获得豁免申请的批准。
本文出自陈冠英律师事务所(Law Offices of Eric K.Chen)资深法律助理罗越小姐。陈冠英律师执业18年,精办车祸受伤及移民。地址:4545 Spring Mountain Road, Las Vegas, NV 89102,电话:702-638-8886、702-308-4915。
资料来源:世界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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