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子想改伴读 身分别黑了

来源:刘汝华律师主答 时间:11/20/2012 浏览: 4261

我於2009年入籍,同年11月申请妹妹和她的13岁的儿子(当时已在美国读高中至今),我妹妹於2004年离婚,至今未婚。上月,我妹以探儿子为理由申请到来美非移民签证,准备12月来美国。由此,我有以下以下疑问:

 1、她在美国这次以探亲身分最多可以合法逗留多久?她儿子14年5月高中毕业,她可以在美国合法等到那时吗?

2、她可以在美国等待绿卡排期吗?还是回中国等待更好?在美国等待期间身分一定要合法吗?有何途径?由於等待慢长,她可以打工吗?

3、她的儿子后年高中毕业,预计会在美国读大学(到时18岁),像他这样如何办绿卡呢?估计等我妹申请到期时,他的年龄已过21岁了。

答:

1、你的妹妹入境后可以在美国境内停留六个月,如果接近六个月的时候,你的妹妹还需要在美国停留更多时间,她可以向移民局申请延期一次。但要合法在美国停留到2014年5月她儿子高中毕业不可能;
 
2、你的妹妹如果想在美国排期等待绿卡,她需要在10年内在美国都要保持合法身分,否则无效;因此,你妹妹回国等待更现实一些;在美国,没有移民局发工作许可证工作属於非法打工;
 
3、你妹妹的儿子在此大学毕业后,可以通过雇主办理工作签证及劳工移民;他也可能通过结婚的的方式来办理移民;由於移民法律不断演变,人的想法也在改变,到时候你妹妹的儿子会自己做出正确决定。


资料来源:世界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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