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美国政府对弃籍者在税法上的要求愈来愈严格,令有钱并有意弃籍人士须三思而后行。但令人意外的是,多年前放弃美国国籍,返台从事政务官的台籍背景者,目前告老返回家人落地生根的洛杉矶,却发现不到半年即可恢复美国籍。
据了解,他们若曾在美工作,依税法规定缴税,目前返美与家人团圆,只要符合领取社安退休金资格,一度弃籍「出走」,不致影响他们可领取的福利。
从事高科技的甲君当年受中华民国政府徵召返台,一开始从事技术官僚,不须放弃公民。后来进入政府部门,只有依法放弃美国公民。
他说,多年前放弃美国国籍时,未受到任何刁难。年前决定返美住在靠近已结婚立业的子女住家附近,并重新申请绿卡,也很快获核准。月前申请社安退休金,也未受质疑,让他觉得美国政府真是非常慷慨。
当年以侨胞名额返台担任新党国大代表及立法委员的律师营志宏说,弃籍者只要配偶是公民,或满21岁的子女是公民,都可用直系亲属名义申请绿卡,不受配额限制。实务上几个月就可重新入籍。
由於弃籍者的社会安全号码不致因弃籍失效,因此弃籍者只要在社安署拥有40个工作点数纪录,届退休年龄,只要恢复国籍并提出申请社安退休金,一样有资格领钱。
律师许俊良说,公民直系亲属没有配额限制,尤其亲属若已住美国,通常不到半年就可获入籍许可。目前移民法未限制自愿放弃绿卡或公民者,日后重新申请绿卡的可能性。但重新申请绿卡者,不得拥有道德瑕疵或沦丧情形。
道德瑕疵是指曾因触犯联邦重罪被定罪,并被判入狱一年以上。道德沦丧最常见的是指涉及家庭暴力,并被定罪。
不愿具名的洛杉矶华人指出,马英九总统提名的大法官人选陈碧玉,在被爆料拥有双重国籍并在美置产后,才出面表示,已放弃美国籍。但承认任职最高法院法官期间,基於「亲情」考量,2008年1月申请取得美国永久居留权,一年八个月后宣誓放弃,无疑已模糊问题焦点。因为她确实曾在担任法官的公职期间申请绿卡,她对国家的忠诚度已让人质疑。
这名华人并说,由於重新申请入籍很容易,今后不论是台湾艺人或政客,若在公开场合撕破美国护照或表示放弃美国国籍,如还有公民的直系亲属住在美国,根本就是在忽悠(耍弄)老百姓,让人对他们的诚信打折扣。
资料来源:世界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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