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您会收到支票, 收款人(Payable Party) 是两个人的名字,名字之间注明是共同的(AND),例如夫妇联名报税,税局退回的税款或特别退税,都会有夫妇两个人的名字。这类支票通常都要由两个人背书(Endorse),然后存入两个人的共同帐户。但假如有特别原因,夫妇两个人只有一个人背书,或他们没有共同帐户,支票要被存入其中一个人自己的帐户,是否可以做得到?
答案是:通常银行都不会接受的,因为支票是付款给两个收款人,假如只有其中一人背书,即使存入共同帐户,银行依然要承受另一个收款人追究的风险,假如该收款人将来投诉未有收到支票款项,银行便可能要作出赔偿。
假如这类支票要存入个人的帐户,银行通常亦是会拒绝的,因为一样有另一个收款人追讨的风险。可是,假如您是银行的长期客户,一向帐户运作情况良好,说不定银行主管肯网开一面,破例让您存入支票也说不定。
资料来源:美洲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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