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把风到被控谋杀的恶梦

来源:林文震律师 时间:09/20/2012 浏览: 5078

王小弟是一位从未触法的十七岁高中生,品学都不错,计划申请大学将来作软件设计工作。前途看好。在一个周末晚上应朋友之请去参加个party.父母要求他午夜前一定要回家。但大约在半夜二点左右尚未等到儿子回家,家里却接到警方来电说王小弟与其他数人因杀人被捕。对父母来说简直是晴天霹雳的恶耗。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王小弟与几个同学到街角的烈酒店想去买些啤酒在party助兴,但大家都未成年无法买酒,朋友们就临时起意想到用偷的。王小弟被指派在店外把风,虽然他相当犹豫,知道这是不法行为,但在同夥起轰耸恿下为怕失去朋友就勉为其难的加入。但殊不知从此时他虽然只把风但已成了偷窃帮助犯了,其罪刑与正犯相同。

依加州法律偷窃价值在400元价值以下的财物视为轻微偷窃罪,但这是指临时起偷的念头才算,若在进入店内之前就有预谋,可是最高本刑三年之重罪窃盗(burglary) 。

当店内服务员发现啤酒被偷立即向前欲夺回,此时其中一青少年将服务生推开。此一推开的行为在法律上构成使用强制力而将犯行从重罪窃盗提升到重罪抢劫。但这些青少年并未到此停止一轰而散。反而其中一人见同伴与服务员纠缠,拿出身上暗藏之尖刀刺向服务员,导致伤重死亡。检方并以犯行重大,将青少年以在成人法院起诉审理。

 王小弟一念错误帮忙把风时,絶无想到会卷入杀人罪。想想看从轻微偷窃把风到杀人重罪,这中间差别有多大啊!如果王小弟真被定下杀人罪,这一辈子再重新站起来就很困难了。

作为一个专业的刑事律师我能替王小弟作什麽呢?首先须分柝是否能替王小弟争取在未成年法庭受审。青少年法庭以教育更新的角度来处理犯人与成人法院以惩罚角度有基本不同。能争取在青少年法庭受审对王小弟有利成份较多。另外王小弟从参予把风时能否预见到服务员被刺死的结果,也絶对有疑义;此外王小弟对朋友持刀可能一无所知。如果他知道有人持刀,可能从开始就不会参与把风了,这也牵涉到最后同夥杀人结果是否是合理可预见之结果。

起诉事实并不见得就是犯罪事实。美国刑事法律最珍贵的原则就是推定无罪原则,检方对犯罪行为有举证责任,证明犯罪事实达到没有合理可疑的程度。如果,王小弟的律师能在法官或陪审团的心中建立起对王小弟有杀人行为或须承担此刑责的合理怀疑。他就能免於杀人罪,而争取较轻的偷窃或抢劫罪。

 总之,不幸遭犯罪起诉,不要轻易认罪接受刑罚。应该与专业刑事律师谘询,给自己一个机会,争取清白或得到适当的处罚。

(本文作者林文震律师系智林刑事律师事务所合夥律师;vwl@zllawyers.com;1-877-770-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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