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我们中国人的传统观念是“家丑不得外扬”,和“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因此大众对暴力和虐待概念也理解不同。 美国是个较文明的社会,虽然暴力和虐待时间常常发生,而且也是一个普遍存在的社会和家庭问题,但是,从社会和制度上来讲,这种现像是所不能允许的。 这种社会态度也反映在美国的移民政策上。 下边就简单介绍一种与此有关的签证。
U 签证(反暴力签证)是非移民签证的一种。 是一种反暴力和反犯罪的签证。 U 签证一般签署对像是那些在美国不幸成为某种罪行的受害人及其家属。
U 签证最初是 2000 年设立的。 2000 年后又有过几次修改和补充。 它最初的目的是鼓励那些受害人勇敢地站出来, 帮助有关机构调查,追捕那些行凶犯罪的罪犯,另外也出於人道保护那些受害人,帮助受害人及其家人取得工作权利和转变身份。 目前每年有一万个名额。 它的好处是 3 年后就可以申请绿卡。
罪行要求
哪种罪行符合 U 签证的要求呢?
家庭暴力, 性犯罪, 严重身体伤害罪, 绑架还有其他对受害人造成身体和精神伤害的各类重罪都符合这种签证的要求
签证的基本要求
A. ���何才能符合这种签证的要求呢?
1. 受害人的定义既受害人(或者 16 岁以下儿童的父母及监护人)是某种犯罪行为的直接或者间接受害人,这种罪行给受害人的身体和精神造成很大的伤害
2. 受害人对罪行掌握有重要信息和资料
3. 受害人在对此罪行的调查过程起到实际帮助或者有可能起到帮助
4. 有关调查机构证明受害人对案件的调查过程有过帮助作用。
5. 这种罪行发生在美国本土。
B. 可以受益的家人都包括谁呢?
U 签证虽然每年是 1 万个名额,但合格家人是不算名额的。
家人包括:合法夫妻, 21 岁以下未婚子女;父母, 18 岁以下非婚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
其他一些问题
收到递解出境和驱逐命令的非法移民也可以申请 U 签证, 但是过程较复杂。 因为 U 签证的唯一权利 机构是美国移民局。 移民法院没有管辖权。
U 签证的申请较为复杂,要求特殊,定义有时含糊,因此如果您自己本人或者家人朋友有这方面的问题请直接和我们联系,我们会以个案来帮您分析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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