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国税局局长舒曼於2011年2月8日宣布展开「海外税务主动申报「(Offshore Voluntary Disclosure Initiative )第二波攻势、并於同年9月9日收兵之后4个月,国税局於2012年1月9日再次吹响向海外进军的号角,并扬言这第三波攻势没有收兵日程。
国税局於1月9日发出的通告中,收回了去年2月8日第二波攻势开始时「过时不候」,被稽查者一律施以50%至75%的罚款并被列入「刑事调查」(Criminal Investigation)的名单,而继续推行缓兵之计。海外账户或资产在2003年至2010年内达到7万5000元的罚款从先前的5%提升为27.5%(7万5000美元以下同前12.5%),但特殊情况下可减至5%。舒曼在通告中再次施展「胡萝卜加大棒」的两手政策,警告逃税者被查出的机率每天都在增加,「我们要唤醒逃税者,并要下一代根本不会想把金钱藏匿海外」。
仅仅11个月前,舒曼恩威并施,郑重声明这是「最后的大赦」,过时将严惩不贷。这第二波攻势也着实「不同凡响」,到目前为止的统计数字显示1万2000名申报人已为国库上交补税罚款22亿(平均18万3000元),已追平2年前第一波攻势上缴补税罚款的总额。
两次「税务大赦」的实施,近3万人「浮出水面」,但与财政部每年收到的近10万份海外账户申报表(FBAR),住在国外的500万至600万美国移民,及3900万持有美国绿卡或公民的外国移民数字相比,仍只是冰山一角。数以万计的双重国籍美国公民不惜以放弃美国籍以表示抗议。
以加拿大为例,双重国籍再加上加拿大绿卡美国公民或美国绿卡加拿大公民以千万计,在美国税局的海外税务政策围剿之下,他们多年的辛苦积蓄及退休金被「吞噬」一尽,忍无可忍之下,状告到加拿大政府及加拿大驻美国大使馆,逼得美国驻加拿大大使於12月中旬出面圆场,声称将撤销第二波申报中原订的25%(7万5000美元以上)或12.5% (7万5000美元以下)罚款,而代以「非故意」(Non-Willful)「轻罪」的5%或每年最低5000元的罚款以平息众怒。
相比之下,华人中的海外资产账户持有者就没那麽幸运了,特别是中国大陆近年来掀起的「移民潮」,富一代投资移民及购买房地产,富二代留洋小学直至研究院,使美国演变为「藏金屋」兼「避难所」。
有监於此,中美两国政府为了各自的利益,准备将海外资产账户持有人的资讯「互换」,在这种「里应外合」的效应下,海外资产将难以藏匿。
从前年3月国会主法「海外税务协调法」到今年1月初8938 表的正式问世并被列入个人1040表申报,国税局已将海外资产申报规范与制度化。据财务部总监察长办公室(Treasury Inspector General for Tax Administration )披露,国税局正在争取国会的另一个立法,授予国税局「徵税抵押权」(Tax Levy Power)。一旦通过,国税局便兼具法官的权力,可以跳过税务法庭(Tax Court)而直接上阵,迅速没收欠税人的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投资及房地产以还债。
面对国税局的步步为营,蓄势待发,尚在徘徊的海内外新移民只能仰天长叹,二波未平三波起,海外追缴何时了?
资料来源:世界日报税务专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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