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證件種類
1、香港、澳門同胞前往大陸,不能持用特區護照,而應持用公安機關頒發的有效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俗稱“回鄉證”)。未持有“回鄉證”的港澳居民赴大陸,可申請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
2、台灣同胞回大陸,需持用公安機關頒發的有效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簡稱“台胞證”),並向使領館申請辦理入境簽注。未持有“台胞證”的台胞赴大陸,可申請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
3、已加入外國國籍者,應持用外國護照向使領館申請簽證。
(二)申請旅行證所需材料
1、如實、完整填寫《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旅行證/回國證明申請表》1份。
2、近期(半年內)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證件照片(光面相紙)2張。照片尺寸為48mmx48mm,頭部寬為21mm-24mm,頭部長度為28mm-33mm,背景為白色。
3、香港、澳門、台灣旅行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包括帶照片資料頁、曾辦理過加註或延期頁、來美簽證相關頁、最後一次離開中國的出境驗訖章及入境美國的入境驗訖章頁)。
4、在美居留證件或其他國家居留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如有)。
5、領事官員根據個案要求申請人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申請簽注所需材料
1、如實、完整填寫《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一次入出境簽注申請表》1份。
2、近期(半年內)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證件照片(光面相紙)2張。照片尺寸為48mmx48mm,頭部寬為21mm-24mm,頭部長度為28mm-33mm,背景為白色。
3、台灣旅行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包括帶照片資料頁、曾辦理過加註或延期頁、來美簽證相關頁、最後一次離開中國的出境驗訖章及入境美國的入境驗訖章頁) 。
4、台胞證原件及復印件。
5、在美居留證件或其他國家居留證原件及復印件(如有)。
6、領事官員根據個案要求申請人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申請方式
1、申辦旅行證須由本人根據在美居住地,按中國駐美國大使館、總領館領區劃分,親自到使領館申請。
2、申辦簽注可由本人或委託他人,根據長期居住地,按中國駐美國大使館、總領館領區劃分,向使領館申請。
(五)辦證時間
正常需4個工作日,可提供加急(2-3個工作日)或特急(1個工作日)服務。
(六)取證及收費
1、請按取證單上標註的取證日期,由本人或委託他人憑取證單原件交費並取證。
2、正常辦理旅行證收費25美元,加急辦理收費45美元,特急辦理收費55美元。正常辦理簽注收費10美元,加急辦理收費30美元,特急辦理收費40美元。僅接受現金支票(Money Order,Cashier's Check)、公司支票、信用卡(Mastercard,Visa Card),不接受現金和個人支票。支票抬頭請寫:Chinese Consulate General。
3、旅行證辦妥一年後未取證者,證件將被作廢銷毀,並將可能影響申請人下次證件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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