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Mr. Wong
职业:学生
国籍:中国
申请类别:F-1学生恢复身份(F-1 reinstatement)
本案难点:
1. 王同学失去学生身份快5个月才申请恢复F-1学生身份
2. 已有三个学期未参加学习
3. 没有维持生活的固定收入
4. 失去学生身份的原因是没有去参加考试
2014年11月14日,就读於美国加州大学圣地牙哥分校(UCSD)的王同学接到通知,由於他没有参加学校的笔试而被撤销F-1学生签证,学籍终止。即便这件事是学校的 程序错误造成,但王同学几乎没有收到学校的任何帮助。心烦意乱的王同学联系到Tsang&Associates律师事务所,从圣地牙哥驱车前来与臧迪凯(Joseph Tsang)律师团队面谈。2015年4月4日,我们为王同学提交恢复学生身份的申请,最终,王同学的学生身份在2016年1月27日被批准恢复。
案件成功关键
当王同学来Tsang&Associates律所与我们面谈的时候,我们为寻找合理依据做了很多努力。根据美国移民局的规定,学生必须证明在失去学生身份5个月之内申请恢复学生身份。王同学收到通知是在2014年的11月14日,因此必须在2015年4月14日前递交申请。我们帮助他在2015年4月4日递交申请,赶在最后期限之前。为了他恢复学生身份提供依据,法律规定申请人必须:
1. 证明失去身份是本身不能控制的因素引起的;
2. 目前或正打算完成全课程学习;
3. 不曾参与非法打工;
4. 没有触犯移民法驱逐出境的条例。
臧律师表示:我们首要证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是:王同学失去身份是他本身不能控制的因素引起的。他是因为没参加考试而失去身份,不是因为生病或自然灾害而导致。如何证明没参加考试是不可控因素导致?这是一大难点,最后通过个人陈述和相关证据,证明了王同学错过了考试是由於学校未通知他,如果他通过正确 程序获得通知,他肯定会去参加考试。
该案另外一个难点是:证明王同学“目前或正打算近期完成全课程学习”,因为他已经错过了3个学期的学习时间,不符合全课程学习的要求。为了证明他近期打算完成全课程学习,我们提出了王同学最近完成了笔试,已申请重读,并且UCSD给他发了I-20。另外,我们也为他提供了书面声明样本,指导他如何解释个人情况和想要继续学习的打算。
根据规定,我们还要证明:王同学在持F-1学生期间没有非法打工。王同学失去身份五个月,期间如何维持在美的开销?通过银行对帐单证明了王同学的母亲为他提供足够的资金。
在确保证据充分后,Tsang&Associates律所为王同学提交了恢复身份申请。但是在2015年9月22日收到了补件通知(RFE),要求补充学校负责人证明和他个人的财力证明。经过一番努力后,我们很快在10月份完成了补件。
案件结果
王同学恢复F-1学生身份的案子在2016年1月27日被批准,提交申请后4个月被批准。王同学非常高兴他的学生身份被恢复,仍能够继续读书。
律师简介
臧迪凯(Joseph Tsang)律师,法学博士,Tsang & Associates律所管理合夥人,专注于移民、商业、家庭案件,为美国移民律师协会、美国律师协会成员,曾获得调解与仲裁研究生证书,可用流利的中英文交流。T&A律师事务所为专业的法律服务机构,成立至今超过30年(前身为喜瑞都移民法律中心),帮助世界各地无数企业家、投资人、公司成就美国梦,在美国和亚洲建立了良好的声誉。
英文网站:www.tsangslaw.com
中文网站:www.tsangslaw.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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