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州,大家都常常听到或者自己经历车祸,以为只要将车祸交待给保险经纪人处理,得到赔偿就完事了,但是法律所要求的表格如果自己疏忽去处理, 日后会带来 麻烦甚至违法。出了车祸后依照法律规定如果有人受伤或是车子的修理超过一干元,,必须在十天之内填交SR1 的表格并寄回给DMV 总部。这个表格的目的不是去追究谁对谁错,只是为了确定在车祸时驾驶者是否拥有汽车保险,因为加州法律规定所有开车的人都必须要有汽车保险,否则违法。没有保险的一方驾照最多可能被吊销四年,除了这些,如果重大车祸过错的一方,家中房地产也有日后被拍卖的可能。
近年车祸理赔金额变高,主要是因为医疗费昂贵,修理费用高昂以及零件上涨,尤其是有人受伤的车祸,律师控诉造成更高的理赔金额。当律师控告你 的时候,你自己的保险公司通常会叫你回答两问题,第一个问题,你的保险公司想知道一下你出车祸时是不是商业使用在给公司办事?比如说你的老板临时叫你帮他买个东西,途中出了事故,公司的商业保险,里面有一个叫Non-owned Auto 的保障就会延伸出来。
而且理赔的顺序可能是先由你自己的商业保险公司理赔,再来才是你自己的私人汽车保险公司。第二个问题,你的保险公司会叫你签名,愿不愿意把你目前的保障内容透漏给对方的律师,尤其是责任险的部分,在这一点的事情上,因为我们作为保险经纪没有权利告诉客户怎麽样去做这个决定,因为有利有币,如果揭露自己的高额保障也许对方日后会小题大作争取高金额赔偿,如果揭露自己低额保障也有可能促使对方早日和解。一般来说,一个有人体受伤的车祸,理赔的金额会包括了医疗费用,造成疼痛不便的理赔,伤后复健的费用,受伤时期的工作收入损失,所以往往一个普通追尾事故也经常会造成高额的理赔的。最希望华人民众在购买汽车保险的时候,不要在责任险,就是这个部分省钱,一定要把保额加高加到最高,甚至有许多房地产的客户.我一再的强调,希望他们要在家买一个雨伞险, 就是高额100万起跳的责任险来保护自家的家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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