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法】在美国离婚需要知道的几件事 | 易凯律师事务所

移民 时间:09/30/2019 浏览: 15968
1. 法庭管辖权
向法院提交离婚申请之后,
A)在没有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下,夫妻任何一方不允许将双方共同的子女带离所在州, 或申请或更新护照。
B)在没有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下,夫妻任何一方不允许私自兑现, 透支, 取消, 转让, 处置或改变任何关於双方共同未成年子女利益的各类保险, 包括人寿, 健康, 汽车和残疾保险等。
C)在没有另一方的书面许可或法院命令下,夫妻任何一方不允许私自转让, 抵押, 隐瞒, 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双方的个人或共同财产。
D)在没有另一方的书面许可或法院命令下,夫妻任何一方不允许创建非遗嘱转让或更改, 使物业收到非遗嘱的处置方法。
E)如果有非正常开支或巨额开支, 必须提前5天通知对方。但案件的律师费用或法庭申请费可以使用共同财产去支付。



2. 未成年子女
法庭拥有对18岁以下的未成年子女的许可权包括法定监护权, 抚养权以及监护权。
A.) 法定监护权
对於18岁以下的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权是指允许父母对其子女作出重要的长期决定的权利。这可能包括儿童成长的方面,包括:教育,宗教,医疗和牙科保健等。
B.) 抚养权
对於18岁以下的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权是指父母与其子女共同居住和生活的权利。
C.) 探视权
探视权是指没有抚养权的一方拥有对18岁以下的未成年子女的探视和访问权。双方商量之后, 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可以在特定时间内探视其子女。



3. 财产
离婚过程中涉及到财产主要分为共同财产和 个人财产。通常如果双方登记结婚之前签订了婚前协定, 则财产会根据婚前协议里所协定的内容而定; 若没有签订婚前协议, 婚前的财产则被视为婚前个人财产;而除了遗产或赠予给个人的财产之外, 婚内所获得的所有收入都将视为婚内共同财产。

4. 配偶赡养费
离婚时,若一方向另一方提出要求配偶赡养费, 该项要求必须在离婚申请表格里面明确提出。配偶赡养费的金额, 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相关事宜会根据结婚时间的长短, 双方的收入和支出情况而定。但是, 配偶赡养费也可以根据双方的协议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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