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加州住房紧张状况,州长布朗签署一系列法律,要求加州各城市允许居民在自家后院修建小屋。为执行加州政府相关规定,圣盖博市正在修法,允许居民自建小屋,未来可能望容纳更多居民,房地产价值也会随着居住面积扩大而提升。
这种建在自家后院的小屋称为Accessory Dwelling Units(ADU),但不少城市为了市容景观禁止居民修建。 2016年至2017年,州长布朗签署一系列法律允许居民修建,各城市禁止ADU的地方法律自动失效。圣盖博市议会决定修法,但居民要注意,圣盖博市修法后也有很多限制性条款。
首先,只有独立屋(R-1)的后院内才能修建,并且每个独立屋仅限修建一座ADU。 ADU可以和主屋分开或相连,而且ADU可以出租。
此外,该市还将规定,修建ADU的后院至少要在6000平方尺以上。如果ADU和主屋完全分开,ADU必须建在主屋后方,不能是旁边。此外,ADU和外墙必须至少保持五尺距离,ADU和其他任何建筑之间至少要有六尺距离。
对於ADU的面积,该市规定最多800平方尺,或为主屋面积的50%。如果主屋小於800尺,则可以修建一个最大400尺的ADU。 ADU高度不得超过15尺,最多只能有两间卧室。另外,ADU每个卧室必须配一个停车位,ADU的外观和颜色也要和主屋及附近建筑相配。
圣盖博市认为,允许修建ADU将会缓解住房紧张现状。此外,因为设置额外规定,不会影响周围住户的私密性。此外,一些独居老人需要有人住家照顾,如此有ADU更容易找到住家照顾人员。因此,市府认为实施此项规定对该市的经济以及市民生活都好。
目前修法尚处於讨论阶段,但市议会已经全票通过一读。下次市议会将进行二读,如果通过在30天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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