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是56岁的寡妇。她的丈夫本来身体健康, 3年前她的丈夫在家中发生意外死亡。 他滑倒并跌倒碰到脑袋变得昏迷,从未恢复。 所以,客户现在自己拥有房子,因为她是房子的joint tenant。 该公寓是一个高级住房设施。 她欠了6万美元的信用卡。 她是个护理人员,没有赚太多。 她的总收入为2,500美元,足以支付每月只有500美元的抵押贷款,但HOA是400美元! 总共900美元的房子还不错。 这是在洛杉矶的廉价住房,一间卧室的公寓租金将让你回到1500美元。 我记得40年前,我只花了550美元租两居室公寓。
客户希望第7章消灭卡债,但不幸的是,即使她的收入很低,她也只能符合第13章的条件,因为她在她的家中拥有2万美元的非豁免净值。 如果她要提交第7章,她最终会失去她的房子给将出售她的房子的受托人。 从销售收益来看,受托人将给予她10万美元的免税股权,而20万美元将用於支付60万美元的信用卡。 因此,她将不得不支付60,000美元的三分之一或33%。 支付三分之一后,法院将解除60,000美元信用卡中的4万美元或三分之二的费用。 在第13章中,没有失去房子的风险。 所以,考虑所有一切,客户应该考虑第13章而不是第7章。
【 神 爱 世 人 , 甚 至 将 他 的 独 生 子 赐 给 他 们 , 叫 一 切 信 他 的 , 不 至 灭 亡 , 反 得 永 生 。】约翰福音3:16
(所有翻译以英文为准)
杨清泉律师毕业於乔治城大学法学硕士,并已经开业三十多年。杨清泉律师专精破产法,商业和民事的诉讼,在加州已成功的处理了超过数千个案件,其中包括海外公司。杨清泉律师通英语,国语及福建话,并期待着与您讨论您的个人情况。请致电安吉 Angie,芭芭拉或 Jess,预约电话(626)284-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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