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13日,美国国务院公布2015年5月移民签证审批进度,EB-5投资移民项目出现预期中在中国大陆出生的投资移民的排期倒退(visa retrogression),这是美国EB-5投资移民项目自1990年设置以来首次出现排期。那麽,出现排期对申请人有何种影响?子女会不会出现超龄问题?怎麽应对排期?我在本文会为大家一一分析解答。
首现我们需要了解排期截至日。排期截至日即「优先日」(Priority Date),是指移民局收到申请的日期。美国国务院本月发布的签证公告(Visa Bulletin)的排期截至日为2013年5月1日。这表示,在此日期之前的中国大陆投资移民申请人可以立刻递交移民申请;而在这一天之后的大陆投资移民申请者则需要排队等待至少两年,才可以获得递交移民申请的许可。
三种申请人 影响各不同
目前,临时绿卡的审核时间为14.2个月,永久绿卡为12.3个月。我们以3种中国大陆出生的投资移民申请人的情况来分析其是否会受到排期影响。
1. A先生於2013年4月1日递交I-526临时绿卡申请,A先生与家人的优先日就是2013年4月1日,不会受排期影响;
2. B先生在2013年8月1日递交I-526临时绿卡申请,其与家人的优先日为2013年8月1日,距离目前签证公告的优先日晚3个月,所以B先生与家人在临时绿卡审核14.2个月获得批准后,需要额外等待约3个月才能申请面试拿到签证进入美国;
3. C先生目前还没申请EB-5投资移民,预计在今年10月1日递交I-526临时绿卡申请,C先生与家人的优先日就是2015年10月1日。14.2个月的审核时间加上距离目前签证公告优先日2年零5个月的时间,C先生与家人从申请到临时绿卡面试可能会需要等待45个月以上。
子女超龄问题计算及处理
多数EB-5投资人是为了子女的教育而办理移民。而美国移民法规定,只有21岁以下未婚子女才可以作为附属申请人随同父母(主申请人)一同获得绿卡。一旦子女年满21岁,他们将不再有资格与家人一起获得移民福利,这就是所说的「超龄」。
计算子女是否超龄的公式是:﹝子女获得签证名额的实际年龄)-(临时绿卡I-526申请从递交到获批的总共时间)。若计算出来的年龄小於21岁,孩子不属超龄;但若超过21岁就属超龄。我们举例来说明一下:
1. A先生於2013年4月1日递交I-526临时绿卡申请,其有一个16岁的女儿。因为A先生全家的优先日比签证公告目前的优先日早,所以不受排期影响。I-526申请用14个月获得批准,其女儿在申请得到批准后获得签证名额时的年龄是17岁。17岁减去14个月,女儿的年龄小於21岁,没有超龄;
2. B先生在2013年12月1日递交I-526临时绿卡申请,其优先日就是2013年12月1日。他有个刚满18岁的儿子,因为优先日比签证公告目前的优先日晚7个月,他的申请会受到排期影响,所以相应的会多出约7个月的时间才能获得签证名额。I-526申请需14个月获得批准,他的儿子在申请获批后必须再等待7个月的排期才能获得签证名额,那时的年龄是20岁。20岁减去14个月,年龄小於21岁,没有超龄;
3. C先生於2015年2月1日递交I-526临时绿卡申请,优先日为2015年2月1日。他有一个19岁零10个月的儿子,因为优先日比签证公告目前的优先日还晚21个月,会受到排期影响,所以也会晚约21个月的时间才能获得签证名额。I-526申请14个月获得批准,儿子在申请获得批准后必须再等待21个月的排期才能获得签证名额,那时C先生儿子的年龄是23岁零3个月。其年龄减去14个月的I-526申请时间大於21,已经超龄。
EB-5出现排期,可能导致子女在申请时或获得永久绿卡时超过美国移民局的年龄规定,致使其不能跟随投资者一起获得绿卡。但对於有将要上大学年龄子女的家庭来说,超龄是个不可避免的问题,这就需要EB-5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家庭情况应对政策变化。但是通则是越早能安排到面签或申请美国境内转换身份越好,因为此种提交能够「冻结」子女的年龄,避免子女超过21岁,减少「超龄」的危险。
此外,如果您正在考虑做投资移民,尚未提交EB-5申请,但已有一名子女年满18岁,我们建议您将子女作为主要申请人进行申请。很多父母投资移民美国,主要是为了子女的教育。这样做申请,子女在美国可正常读书就业。一旦持绿卡住满5年,就可以申请入籍,然后再回头申请父母团聚的绿卡,那是不需要排期的。
排期不必怕 应对有技巧
如果遭遇了排期问题,要怎麽办呢?是不是一直要在大陆等很久呢?我们很多投资移民的客户希望自己的小孩可以马上到美国念书,不希望在美国境外等好几年。那麽如果要在美国境内合法等待审核与排期,申请人必须要有另外的合法移民身份��
如果你先申请了EB-5,已经有一个很明确的移民倾向,然后你再想申请一个非移民企图的签证进入美国,被拒签的可能性是很大的。我们会考虑帮客户先做F-1国际学生、L-1外派经理或H-1外籍员工等签证。这样,您就可以全家先进入美国,在境内合法等待。
综上所述,绿枫法律集团还是要负责任的提醒各位:面对已成事实的EB-5排期,还未投资的申请人,绝对不能因此而草率选择项目,以为最好要尽快申请、早些排队,因为投资移民的成败是在於永久绿卡的审核能否顺利通过。一个无法存活多年、投资人无法凭其成功申请到永久绿卡的项目,是完全无用的,且可能失去本金与临时绿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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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美律师协会会长。鲜芋仙,85 °C等知名跨国企业御用律师。专精:L-1跨国经理人移民,EB-5投资移民,E-2非移民投资签证,H-1 工作移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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