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来,出租屋被房客用来种大麻的新闻频繁,几乎没几个星期都可以在媒体上看到大麻屋被曝光的报导。房客种大麻已形成一个普遍的现象,不足为奇。但令人感到惊讶的是,大麻屋居然出现在中上档华人社区里,如北加的米尔比塔斯(Milpitas)市及南加的亚凯迪亚(Arcadia)市就是最新的例子。往往要不是因为失火,或房客防守不够周密,房东很可能都会被蒙在鼓里,一直到租约结束,房客已饱满赚取丰厚的利润,把房子归还给房东以后,房东进入验收房子时,发现房子被改造成面目全非,才会恍然大悟,原来房客曾经在室内种植大麻,留下了烂摊子给房东收拾。即便房客良心发现而主动替房东把房子还原,也难免会留下一些蛛丝马迹。
为房客埋单上万的能源帐单
有一位陈先生曾经委托一位地产经纪为他出租一栋在屋仑近1万平方尺大的仓库。自从前任的房客搬走了之后,仓库已空置了整整半年的时间,为了尽快将仓库出租出去,他对於房客的筛选不要求严格过滤,加上这位经纪人是他一位朋好友的儿子,所以他很放心地把出租的工作交给他处理,从来不过问他到底用什麽方法找到房客。
经纪人找到一位房客,同意以5千元为每月租金,水电及瓦斯费由房客支付,该房客毫不犹疑地付了第一个月的租金,连同一个月的押金,总共1万元。第一个月的租金已拿出来当作经纪人的佣金。
经纪人在双方还未签订正式租约之前,就允许房客先搬进去做「准备工作」。陈先生曾经问经纪人为何不等到租约签订之后才让房客搬进去,经纪人解释说他已代表房东与房客签了一份「简单」的合约书。事后陈先生请律师检阅了该「合约」,才发现其实它仅仅是一份收据,文件没显示租约的主要条件如租金、租期等等,缺乏其他重要的条件如维修责任等等。
因此,陈先生委托律师准备一份标准商业租约,以备双方签妥一份比较正式的合约,可是出乎意料之外,房客竟然拒绝补签合约,声称已有合约的存在,他所指的是就是那份收据。本来陈先生千方百计想与他解约,但是收据是为期三年的租约,而房客每月都准时缴租,也只好日后从长计议,等待适当的机会,再与房客签份比较完善的租约。
有一天经纪人很恐慌地来电说,他刚看完报纸,当天的头条新闻是有关警方在一所仓库内逮捕了一名人士,怀疑他在仓库内种大麻,该仓库内果然种了很多大麻。报纸所报导的仓库赫然就是陈先生所拥有并刚刚才出租的仓库,而警方所拘捕的那位人就是他的房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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