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球化的发展,跨国恋也变得越来越常见。美国政府为那些隔着大洋恋爱的跨国恋情侣们很人性化地定制了一种K-1 未婚妻/夫签证,K-1未婚妻/夫签证是签发给那些美国公民的居住在外国的外籍未婚妻/夫来到美国与美国公民结婚的一种非移民签证, 同时外籍未婚妻/夫的未满21岁的孩子可以持K-2签证进入美国。美国公民一方是签证的申请人,外籍未婚妻/夫是签证的受益人。 K-1未婚妻/夫签证要求外籍未婚妻/夫(受益人)在签证的6个月有效期内进入美国后90天之内与美国公民(申请人)完婚。虽然K-1未婚妻/夫签证是一种非移民签证,但是签证持有人如果按照要求进入美国规定时间内与美国公民(申请人)完婚后,就可以在美国境内申请转换身份(绿卡) ,成为美国永久居民,并且其未满21岁子女(K-2签证持有人)也可一起转换身份,获得绿卡。在获得绿卡之前K-1签证受益人与其未满21岁的子女K-2签证受益人可以申请工卡,在美国合法工作。
申请 K-1未婚妻/夫签证要求:
1. 申请人必须是美国公民身份。绿卡持有者不具备为其未婚妻/夫申请K-1签证的条件。
2. 受益人外籍未婚妻/夫必须生活在美国境外。
3. 美国公民(申请人)一方必须与外籍未婚妻/夫(受益人)在递交申请前2年内见面至少一次。对於这项要求存在例外的特殊情况,例如文化习俗规定夫妻不可以在结婚之前见面。
4. 根据美国法律,申请人美国公民与其外籍未婚妻在递交K-1签证申请时必须保持可以合法自由结婚的状态, 也就是双方都没有既存的婚姻。
5. 受益人在获得K-1签证后必须在6个月之内进入美国。
6. 受益人进入美国后必须在90天内与申请人完婚。如果申请人与受益人未能在90天内完婚则受益人的K-1签证会失效, 并且K-1签证受益人不能在美国境内转成其他非移民身份,所以一旦K-1签证失效,其受益人必须离开美国。若未能按要求离开美国,则被视为违反美国移民法规,可能会被递解出境并且影响今后移民美国。
7. 受益人在申请之前没有不良的移民记录或者犯罪记录。个别情况通过递交豁免申请可以继续 K-1签证申请。 (如果之前有不良记录,建议找专业的移民律师谘询是否可以申请K-1签证)
K-2外籍未婚妻/夫的子女签证的受益人的要求:
1. 受益人必须在递交申请的时候未婚并且未满21岁。
2. K-2签证受益人不可先於其父/母(K-1 签证收益人)进入美国。
李想律师事务所位於美国洛杉矶,专精美国移民疑难案件,拥有丰富的申请移民签证/非移民签证的经验。成功帮助许多异国恋情侣申请K-1签证以及绿卡让他们团聚,在美国共筑爱巢。文章下方的图片是我们最新收到的移民局K-1签证申请批准通知。从递交申请到得到移民局批准通知不到3个月,中间没有补件要求。
李想律师事务所为K-1/K-2申请者提供下列法律服务:
1. 指导并帮助准备申请材料;
2. 递交 K-1/K-2申请到移民局;
3. 等待结果期间,我们会及时通知案件进展;
4. 如果有补件通知,会指导,帮助准备补件材料并按规定时间递交补件材料;
5. 申请得到移民局批准后会被转入国家签证中心,再被转到签证面试的美国领事馆。得到签证中心的通知后,我们可以帮助受益人申请K-1/K-2签证面试;
6. 指导,帮助受益人准备签证面试材料;
7. 受益人持K-1/K-2签证入境美国后,我们为其申请工卡;
8. 在受益人入境美国90天内完婚后,我们可以帮助受益人在美国境内转换身份,申请绿卡。
K-1/K-2签证的申请看似简单,实际操作起来比较繁复,并且涉及多个政府部门,建议K-1/K-2申请者在有经验的专业律师协助下进行申请。图中是我们最新收到的移民局K-1签证申请批准通知。从递交申请到得到移民局批准通知不到3个月,中间没有补件要求。如有您有申请K-1/K-2签证意向或其他移民相关问题请拨打电话 626-800-4820 进行谘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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