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洪律师曾在洛杉矶担任近十年的记者,主跑过警察局,法院,移民局新闻多年,在过去十九年从事律师工作中,邓洪律师联合十名美国律师合伙人,专门受理华裔新移民的刑事案件及重大人体伤害案件。除在刑事专业上经华裔神探李昌钰的指导下培养出洞察秋毫的侦查技能外,邓洪律师仍未忘记者的本色,每天都收集与华裔新移民相关的新闻及案件。在这一单元,邓洪律师向大家介绍过去一个星期中新通过的法案及正在起草中的法例,以及联邦最高法院以及加州最高法院的最新裁决,让新移民能“知法守法,据理力争。”
保释金制度新提案通过 四大问题极大影响社区
众议院公共安全委员会於11日,以4票对2票,通过SB10保释金制度改革提案,提案将进入众议院拨款委员会再作讨论。提出议案的加州参议员赫兹伯格( Robert M. Hertzberg ) 认为提案有助维持保释金机制的公正。律师邓洪指出,新提案不但增加纳税人负担,更令法官和假释官拥有过大权力,对社区治安和移民社区都构成威胁。
赫兹伯格表示,在现时的保释金制度下,如果被告付得起钱,受害者的权益就得不到保障。很多人都同意现行保释金制度是破损的,因为这制度只是基於人的银行帐户里有多少钱,而不是被告有多危险。他认为必须建立一个以公众安全为最优先考量的系统,并在预审过程中确定司法公正,确保每一位被告无论背景、收入,都可以公平、公正地评估其危险性。
赫兹伯格表示,由於检察官和法官提出的顾虑,提案已经作出修改,其中包括澄清被告犯罪历史继续是风险评估工具中的考虑因素,通过允许法官要求被告支付预审服务或设立假释条件。同时在重罪被告被释放前,会预先发通知给受害者。
律师邓洪表示,根据「无罪推定」,在证明被告有罪前,必须假设被告是清白的,按理是不应该关在监狱。但好不容易抓到人,如何确保被告会出庭受审,这就需要保释金制度。现时的保释金是根据罪刑的严重性来设定,像谋杀就是100万,家暴就是5万。当然,法官也会考虑被告是否有可能逃跑而设定更高的保释金,辩护律师则可以以被告没有犯罪纪录为由,要求降低保释金。
现行的保释金制度是有需要作出修改,像19岁的华裔留学生徐义淳(YiChun,Xu,音译) 於2012年11月在华盛顿州涉酒驾超速,导致一死三伤的车祸,其母亲於2013年1月带着银行本票,以200万保释金,将儿子保释。三藩市湾区一女子涉嫌买凶杀死前男友,於今年5月,法院批准以6600万美元保释候审,该天价保释金额创下三藩市纪录,也是全球第十高。
这些有钱人的确可能交保后离开监狱候审,对於付不出保释金的人,他们就必须在监狱里等待法院开庭审理。
SB10提案建议取消保释金制度,而由县政府设立预审服务,让假释官对被告的背景作出审查,然后向法官建议是否可以释放被告。该提案听起来很好,但将对社区构成极大影响,而且会产生四大类问题。
第一类:目前社区已经有很多假释犯,监督假释犯的假释官人手已经明显不足,该提案将进一步增加假释官的工作量,而这次超时工作,或新聘人手的支出,则由纳税人支付。
第二类:法官、假释官可能会滥用机制,法官已经失去判定假释金额的标准,而假释官可以向法官建议是否释放被告,将增大法官和假释官的权力。
第三类:万一被告不出庭让怎麽办?以前被告不出庭,交保公司将聘请私人侦探将被告抓回来,要不然保释金将被法院没收。SB10提案则将相关责任归到法院,法院也缺乏资源将被告重新抓回来,这不但影响社区治安,也增加法院成本。
第四类:留学生或游客到美国触犯法律,根据SB10提案,他们将先由预审服务判定他们是否可以保释。由於他们非美国居民,而且亲友多在国外,假释官将认为他们有较大机会逃走,而建议关押他们。「一个案件通常审三个月到半年,这将影响留学生的签证和成绩,影响游客的家庭和工作。就算最后证明他们是无辜的,但他们的学业、工作、家庭都将受到影响。」
对於现时作出的修改,律师邓洪更认为修改将进一步增加受害者报案的意愿。「警察抓到人,被告在被放出来前受害者还先收到通知,这对受害者构成很大的心理威胁。」
他指出,所以现时很多检察官、警察、辩护律师团体都在反对相关提案,认为这不但增加纳税人的压力,也对移民社区构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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