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方法院对以注册会计师亚当‧斯蒂尔和布莱尼‧蒙措斯(Brittany Montrois)为首的报税协助人起诉国税局滥收费用一案(Steele, et al. v.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做出裁定,审理此案的法官罗斯‧兰博斯(Royce Lamberth)在判决书中写道,「国税局虽有权要求报税协助人使用纳税识别号码(PTIN),但无权向后者收取发行PTIN的用户费用」。法官禁止国税局收取PTIN费用,并令其将此前收取的1亿5000万元(现估计达到2亿4500万元)款项全数退还。目前, PTIN系统已被暂停,需要办理或更新PTIN的报税协助人可关注国税局「税务人士专页」(Tax Pros)了解实时资讯。
国税局自2011年起全面要求报税人使用PTIN并在税单上填写此号码,PTIN的申请费为50元(2016年前为64元),更新费为33元,申请人必须提供个人与企业信息、税务信息,具有专业认证的注册会计师、律师、登记报税人等还应提供执照资讯。推动PTIN系统的前国税局长舒曼(Douglas Shulman)认为,PTIN能更好地把握报税质量,识别并追踪报税协助人,确保纳税人得到有道德的服务,增强税制的完整性。
国税局在本案中辩称,授予报税协助人权利准备税表、获得客户的报酬即是国税局提供了有价值的服务或事项,理应为这一服务收费。但兰博斯法官驳回这一论点,并指出「国税局试图授予(报税协助人)本不应由国税局授权的权利,并从中牟利」。这并非国税局第一次「踢到铁板」,本案被外界视作为2013年国税局越权案(Loving v. IRS)的延续,当年同是来自哥伦比亚特区地方法院的詹姆斯‧柏斯伯格(James Boasberg)法官裁定,国税局强制「准报税协助人」(Independent Tax Preparers)必须限期通过考核方能执业的法规「违宪」。柏斯伯格法官依据的是财政部230通告和美国货币与财政法典的条款,国税局能够监管有资格代表客户与国税局交涉的六类专业报税人士(包括注册会计师CPA、律师、登记报税人EA、登记精算师、登记退休计画经纪人、登记估价人),准报税协助人无此资格,故不应在国税局的管辖范围之内。
国税局两度上诉被法院驳回,唯有以「自愿进修项目」为折衷之计,要求PTIN持有人每年「自愿」完成18小时的「学分」(CE)。继Loving v. IRS案之后,获取PTIN并非难事,人人有权为他人准备税表。全美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 对此不敢苟同,认为国税局的「自愿」整顿计画会「搅浑」税务局及报税人队伍的秩序,更会给民众留下参与项目的报税协助人都是受国税局「认可」的错误印象。
Loving v. IRS案的首席律师丹‧奥尔本(Dan Alban)被问到对国税局滥收费用一案的评价时说,国税局预算资金已嫌不足,若要其将2亿元拱手相还,恐是雪上加霜,更何况全美共计70余万报税协助人,退款工作耗财耗力,国税局定会对地方法院的这一裁决提出上诉。
5月23日,川普政府发布的预算草案中,提议赋予国税局「增加对报税人的监督权力」,另提议财政部长(现为斯蒂文‧努钦)作为监管者。若预算草案获国会批准,准报税协助人分层次纳入230号通告(Circular 230)管辖范围之下,国税局被授予「尚方宝剑」,可「师出有名」,统领百万报税大军。随着近年来资讯盗窃、退税诈骗不法活动的愈演愈烈,报税人队伍急需整顿。站在国家和民众的利益高度,国税局要有所为,国会迅速释权、授权是关键。(作者为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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