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宪法,给予所有在美国出生的婴儿自动成爲“公民”的身份,因此吸引大批海外孕妇来美产子。天下父母心,目的都是爲了子女的未来。有些孕妇会选择月子中心的服务,另一些会选择自己租住房屋,外国人士,包括孕妇,在美签署短期租约,其实存在不少潜伏风险:
笔者曾收到来电咨询,房东曾短期租予一名海外孕妇。孕妇产后已离境。房东却被孕妇聘请的月子控告,理由是月子在孕妇家中发生工伤,要求业主(即房东)赔偿。房东虽有家居保险,但没有购买针对出租的责任保险,所以不能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房东不欲打官司,愿意与对方协商赔偿,只是赔偿金额远较收取的租金高,真是吃了一个大亏。
海外孕妇产后要赶着回国,提前与房东约好交房及退租。房东答应退房后会作检查,房屋如无损坏会退回保证金(security deposit)。租客回国后委托朋友与房东接洽,谁知房东避而不见,兼且已把房屋租予别人,当时原有租约仍未到期,并擅自把租客未搬走的物品处理。租客不甘心,委托笔者找房东“算账”。笔者发现租约只有中文版本,兼且十分简单,没有清楚订明退还保证金的期限,房东的联络地址亦欠奉。遇到这样的房东,租客倒大霉了。
以上两宗案件,反映了短期租予外国人士的风险。就房东而言,租客是外国人士,若对方一走了之,就真是追讨无门了。就租客而言,保证金一般要在交房后十天或以后才须要退还。若房东无赖不肯退还保证金,本地租客可以向小额法庭索偿,但外国人士不可能爲了小额保证金而滞留在美国与房东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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