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法律界有句话说,对法律的无知,不是辩护的理由。我们新移民必须遵守美国的法规,但是,我们新移民大都是在美国以外的地方所成长,来到美国后,未必都马上了解到美国的生活,往往从身边的朋友或同事身上发生的一些不幸事件,来吸取一些经验教训。但是,这种学习法律知识的方法所付出的代价太大了。在《前车之监》这一单元中,处理过几千宗刑案的邓洪律师,引用媒体已公开的一些案例,综合他十多年刑案处理的经验,来向大家分享经验之谈,让大家能“知法守法,据理力争。”
防范青少年自杀 加州令学校定策略
报告显示,自杀是15岁至19岁青少年第二大死亡原因,加州教育厅上月发布新的防范青少年自杀预防政策AB2246法案,要求学校制定策略,鼓励学生表达忧郁与压力,建议家长接受精神卫生教育,培训教师能及时发现问题,转介学生接受精神健康谘询。
此外,预防自杀做法,还包括避免「自豪」自杀死亡,淡化自杀方式,学校工作人员应制定一个干预学生的协议等。
佛瑞斯诺(Fresno)Clovis高中一名男生3月初自杀,自杀前24小时手机出现已故男孩和三名女孩间谈话内容,一名来自中央谷的女孩,也表达想自杀。今年该学区已有四名高中男生自杀,而新的加州法律要求学校在2017-18年开始前,将七至12年级自杀预防纳入课程。
知名的北加矽谷地区巴洛阿图(Palo Alto)学区,2009年至2010年间五名学生死於自杀,2014年至2015年度,该学区另外四名学生或校友自杀,自杀原因指向富裕的矽谷家庭与学校是否给学生施加太多压力等。
事实上,2013年15岁至19岁,在加州自杀人数很少,但有此想法者却不少。根据WestEd研究,加州15岁至19岁青少年,在2011年至2013年接受调查中,五名女孩中便有一人,六名男孩中便有一人曾认真考虑自杀。
根据加州数据商KidsData最新数据显示,加州三分之二的县,58县中的36个,2013年至少有一名五岁至19岁死者死於自杀。2015年加州有近3万9000名五岁至19岁者,因心理健康问题到医院求诊,最常见的是忧郁症,史丹福大学自杀预防专家Shashank Joshi说,自杀者90%有精神状况。
Joshi说,从精神病医院出院后的学生自杀风险最高,学生与他的家庭最好能与学校人员与教师制定「重返校园计画」(re-entry plan),他们不用谈论医院治疗细节,可仅简单的谈论缺课期间的补救计画,让学生知道学校欢迎他们。
邓洪 律师/法学博士 Daniel Deng Esq. 从社工、记者到律师,精通国、粤、英语,是专精刑案的三语刑事律师。现为联邦法院、加州最高法院、上诉法院及高等法院出庭律师,洛杉矶警察局华人顾问委员会创会理事、曾受训於康州警政署李昌钰刑事侦查高级培训班、新奥尔兰警局刑事培训班、着有《神探 李昌钰破案实录》、《美国生活实用法律手册》、《美国小额法庭 DIY》、《美国交通法律手册》、《美国青少年教育法律手册》、《新移民生活法律手册》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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