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於离婚,你一定要知道的几件事 | 易凯律师事务所

法律 时间:06/06/2017 浏览: 9675


离婚事宜有繁复,也有简单。但是在提出离婚或者准备提出离婚之前, 你必须了解以下几件事, 我们到底在提出离婚后, 需要注意什麽呢?根据法院的规定, 可以做些什麽,不可以做些什麽呢? 在子女,财产和抚养费的问题上, 应如何处理?我们一一来探讨。

  • 法院管辖权

从向法院提交离婚申请之后, 你与你的配偶或家庭伴侣将限制于:

A)不允许在没有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下将双方的共同子女带离所在州,或申请或更新护照。

B)不允许私自兑现,透支,取消,转让,处置或改变任何关於双方或未成年子女利益的保险, 包括人寿,健康,汽车和残疾保险等。

C)不允许在没有另一方的书面许可或法院命令下私自转让,阻害, 抵押, 隐瞒,或以其他方式处置任何财产,不动产,个人或共同财产。

D)不允许在没有另一方的书面许可或法院命令下创建非遗嘱转让或更改, 使物业收到非遗嘱的处置方法。

E)如果有非正常开支或巨额开支, 必须提前5天支会对方。但你可以使用你们的共同财产去支付案件的律师费用或法庭申请费。

  •  未成年子女

法律上,对於未成年子女的许可权包括法定监护权, 抚养权以及监护权。

1法定监护权

对於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权是一种允许父母对其子女作出重要的长期决定的权利。这可能包括儿童成长的方面,包括:教育,宗教,医疗和牙科保健等。

2实际抚养权

对於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权是一种允许父母与其子女同住与身体保育。单独抚养监护权:一位父母同时对孩子进行身体和法律监护。另一方可以具有访问权,但没有任何保管权,不能对影响孩子的决定。

3探视权       

对於未成年子女的探视权是一种对於没有实际抚养权的另一方父母的探视子女的权利。在合理的分配下, 另一方父母可在特定时间内探视其子女。

  • 共同财产

财产会被界定为 共同财产 与 个人财产。通常如果有有效的婚前协定,财产会以协定的内容而定,若没有协议, 婚前的财产就被视为个人财产, 而除了遗产或赠予个人名下的财产之外,婚内所获得的都视为共同财产。但视於个人的具体情况, 在界定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的问题上, 会有不一样的情况。

  •  配偶赡养费

如果你想要求配偶赡养费, 必须在申请里面提出。而配偶赡养费的金额, 支付期限以及支付方式一般情况下会根据结婚时长, 双方的经济情况以及需要而定。但是, 如双方有协议, 配偶赡养费会以协定内容而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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