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罗谭思)
就在去年,罗谭思(Michael Rothans) ,位阶洛杉矶警局三等警官,以$3,000代价向拖吊公司购置一台灰色奥迪A4轿车。车主欧罗兹寇(Robert Steven Orozco)於2013年 ,行经酒驾临检哨时,因涉嫌公然持有上膛枪械当场被捕。车子随即查扣,没入拖吊场。
洛杉矶时报质疑整个事件不单纯,警察局遂进行内部侦讯以厘清真相。罗谭思则表示对购买赃车之事毫不知情,直至近日。
维诺拉(Lisa Veronla) ,拖吊公司业主,与警局为长期契约合夥。她表示由於无人认领,遂自纳之,登记名下,嗣后因毛病迭起而进行拍卖,「那部车子实在不值钱,我一直想处理掉。」她没有特别优待罗谭思,若有人肯出价,则一视同仁。机动车辆管理局(DMV)发言人透露,根据Kelley Blue Book该车当时市价约$17,800,罗氏却仅支付$3,000。
罗谭思强调车子多处需要整修,诸如收音机、车身后尾;维诺拉则补充引擎须要更换。惟事后发现,车况良好,而罗氏亦拿不出收据佐证曾经送修过。
自2006年,罗斯谭督导皮克里维拉(Pico Rivera)警察局,从此官运亨通;始任警局队长,后升指挥官,现为警长助理、都督一切巡逻行动。罗谭思因与维诺拉熟稔,故没有追究车子来源。不过,警察局明文严禁警员购买查封之物,无论本人或透过他人,均属违纪。
对此,罗谭思莫服,「我并不以为私人交易,不道德。我也没有曲解规章,或者趁转手之际,从中谋利。我与相识廿年的老朋友买车子,何罪之有。」
卢莳兰(Steven Rothland) ,曾任迈阿密大德警局二等警官,现为警察局顾问,专门撰写警察道德论,表示,「任何一位执法人员,更何况领导级别,不免觉得这个条件好到离谱。为什麽不想:或许是出於我的身份地位,所以我能彀取得一般人所无法取得的好处 。就专业知识而论,他委实心知肚明。此事非比寻常,一嗅便知。」
罗谭思慨然指出,32年警局生涯,道德操守未尝受人质疑,是以他将放弃要求私下侦讯的权力,过程透明化,使独立检察官杭特斯曼将军(General Max Huntsman)全程监督。结果不公布。
却说欧罗兹寇於2013年锒铛入狱,没有托人认领,车子便一直停放在拖吊处。维诺拉追忆,去年,罗谭思上门与父亲午餐时,相中奥迪车。当是时,维诺拉正苦於脱手,双方一拍即合。
尔后,加州高速公路巡逻、东洛杉矶分局有警员,偶然发现罗氏车子仪表板上的车辆识别号码(VIN),竟属别车,歹徒用以混淆视听。据了解,该车原为米申维耶霍奥迪车行(Mission Viejo Audi)所有,於2011年圣诞节翌日失窃。
车子既已归还经销商,罗谭思则希望保险公司出面弥补损失,「你能怎麽办?你已成为受害者。首先,你会惊慌,不大敢相信。最后你才知道这事可能发生在任何人身上。原来警察也可能沦为罪犯手下的受害者。」
新闻摘录:洛杉矶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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