栗争律师劳工证相关法律说明
法律
时间:06/08/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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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多年的移民办案中,常遇到客人问起劳工证,很多人以为劳工证即工卡,其实劳工证是雇主证明其雇佣某外国人并为之申办绿卡,但不会影响到美国工人的薪资或相关利益的证明。劳工证是向美国劳工部申请,大部分的职业移民,除杰出人才、学者、跨国公司经理、护士之外,都必须经劳工证这一关。
劳工证的相关法律在过去的十几年中经历了两次较大的变化。最近的法律改变是在05年小布希执政期间,即沿用至今的PERM方式。所谓PERM,其招聘方式与之前的RIR相似,同为无监督招聘,其方式从某些角度看更为简化。即无需在六个月内每月刊登广告,只需在六个月内完成如下广告即可:所在州的Job Order,主流报纸,及任选其他三种方式,包括Internet,雇主公司网站,地方或少数族裔报纸,招聘市场,校园招聘等等。此种招聘方式通常可在两个月内完成。因此获得劳工证所需时间大为缩短。
自从欧巴马执政以来,劳工部无论在H-1B还是在劳工证明方面都人为地增加了难度,现获得最低薪资的裁定从原来的二至三天,延长至60天。据目前的情况看,获得劳工证明大约需要十个月左右。好在其后移民局方面的申请已变得很快。I-140最快可在一个月内批准,I-485最快可在三个月获准。如用第二优先(EB2)申请,因第二优先除中国大陆和印度外,其他国家均无排期,如台、日、韩、马、印尼、菲等,来自这些地区的人士可望在一年多一点的时间内收到绿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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