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琦律师专栏:房东与房客关系有关法律常识
法律
时间:09/0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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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移民大概都有过租房的经验。大家也许知道,房东与房客之间的关系处理不好时,就会扯上官司。下边就谈谈常常面临的法律问题。在加州,房东与房客是一门特殊的法律课程,因为这放面法律技术性非常高,也非常微妙,因此面临有关法律问题时,还是要咨询自己选择的律师,以便作全面地解释和处理。本文只能作为参考,和一般法律知识。
一般情况,租约到期,房客愿走,愿留掌握全在房客手中。 麻烦常常出在租约没有到期的情况下,一方要走或者一方要逐。这两种情形下,往往会导致房东通过法院裁决来逐客 (EVICTION or UNLAWFUL DETAINER ACTION)或者要求房租补偿:
1. 逐客动机
房东一般会有两种理由来通过法律方式逐客。一种是理由充分,合理逐客。有时也许理由并不充足甚至不合常理。
对於房客来说,一旦有被法院逐客的纪录,房客的信誉就会受到影响,在以后的七年到十年中对房客将来租房都会很不利。因此要妥善处理。
多数通过法院裁决的逐客案子都有通知要求(EVICTION NOTICE),当然,租约到期就不需要有通知。一般来说,如果月租合约要求30天的通知要求。某种情况下,比如,干扰,破坏,或者房客进行不法行为,法律只要求3天的通知。 尽管房东一般可以随意逐客,但是如果房东逐客的行为是报复性或者是歧视,那麽房东很可能会败诉。相对来说,被逐的房客也可以用这些理由作为辩护依据。
2. 通知的具体要求。(NOTICE REQUIREMENT)
法律要求房东给房客具体通知要求(逐客令eviction notice),这样也是为了给房客一个机会处理相关问题以避免被逐。 比如说,在通知时间内,补上所欠房租或者其他所欠资金以及修正相关问题。
假如说房客对逐客令中所列内容不服,而强留下来,这种案子就叫做UNLAWFUL DETAINER (非法留居)。当然,如果房客逐客令如果不符法律要求,房客也可以此来反击房东为己辩护。逐客令一定要通过法院判决才能生效,法律不允许房东使用武力来强迫房客离开。
3。遇到被房东逐客该如何处理
应诉。很多房客以为收到非法留居的法院传票主动搬出去就了事了。其实不尽然。 因为,有时候,房东会坚持法院做出裁决,房客如果不应诉, 就算自动输了。 等知道了,就太迟了。一旦被裁决,要翻案就比较麻烦,而且费用要比应诉高。 因此一旦接到法院诉状,最好马上咨询律师,聘请律师应诉,千万不要耽搁。很多朋友为了省钱,自己出庭辩护,往往会输。 因为这方面的法律技术性很强,花钱请个好律师会事半功倍。 如果耽误或者因为省钱硬着头皮应诉而输,信誉会受到长期影响。
4. 其他有关常识 – 隐私权
房客在申请租房时,常常要填些表格,要给房东提供很多个人隐私资料,比如,收入,社安号,银行信息,债务等等。法律对这些私人隐私是绝对保护的,规定房东不可同别人共享。
另外, 一旦租到房子,按理说,房客是买下了所定时间段内的绝对使用权。一般人不经过房客允许或者法律允许情况下不得进入干扰。在租约期间,房东一般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才能进入房客房间, 比如,紧急情况,双方同意维修,房客已搬离,或者有法院命令。在此情形下,一般法律要求房东预先24小时通知房客。
郝琦联合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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