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曹女士(化名)来美国十多年了,她一直在一家玩具公司做会计。过去这两年,公司自从聘请了一位墨西哥裔的销售人员后,生意量大增,以前大部份都是把货品批发给洛杉矶当地的玩具店,但是自从该名销售人员来了之后,货品都是整个货柜批发运倒墨西哥销售。生意虽然变好,可是令老板为难的是这些大批的货款都是用现金美钞来支付。她曾经想将这些现金存到银行,但是银行的职员与他们公司的关系很好,也出於好意提醒她说这样做银行和公司双方都很麻烦,因为联邦法律规定只要银行客户存入超过一万块以上的现金存款,每一次存钱都要向管理部门提交可疑报告,要求存款人证实现金来源的合法性。曹会计为此特意向老板请示,老板便建议为了减少申报的麻烦,而将现金分批存入不同的银行户头,将每次存钱的数额控制在一万元以下,这样就不会增添额外的麻烦。钱款的合法性。
玩具公司的老板也曾要求墨裔销售人员提供购货人的资料,不过,对方不太愿意并且声称如果这样做生意就不再向他们进货, 为此,老板决定不要得罪客人而要求曹会计在三家不同的银行开了六个不同公司的帐户,每次将货款分成一万块以下的小额分多次存入不同的银行帐户中。但是,这样做了一年多后,没想到联邦调查人员突然将这间玩具公司老板、销售人员及所有牵涉的人都逮捕了,指控他们洗黑钱,将面临10年的牢刑。原来,联邦探员在调查墨西哥贩毒集团的洗钱过程中,发现这家玩具批发商被贩毒集团利用,便故意派出卧底,向玩具商提供五万元现金,果然这五万元现金并没有一次性地存入银行而是分批存到不同户头,据此执法部门向法院申请了逮捕令及搜索令,冻结了公司的所有财产,并逮捕了玩具商老板及会计人员。
分析:
自从“911”事件后,美国国会通过了“爱国者法案1号”和“爱国者法案2号”法案,这两个法案就是用来防止恐怖分子利用商业机构来进行现金洗黑钱以资助恐怖分子的活动。现在,执法部门不需要申请法官的搜查令就可以直接掌控存款人的银行帐户资料。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墨西哥犯罪集团将大批毒品运到美国出售,但都很难将成批贩毒所得的现金运回墨西哥,他们担心数额过大很容易就过境时被查到,所以他们利用以前“易货”的方法,用现金来换货物,然后再运回墨西哥。他们用这些贩毒所得到的现金在美国当地购买大批的玩具或日常用品,用这些现金转换为货品,然后将货物回到墨西哥,再通过当地旗下的商店将货物出售,而合法地变为当地的货币,将这些贩毒所得洗为合法的收入。
墨西哥帮派的贩毒集团近年都使用这种方法洗钱方法。但不幸的是,很多的华商也被牵涉到到里面, 因为这些贩毒集团往往向华商成批购买货物, 成为贩毒集团的利用对象。联邦刑法在界定贸易商的刑责上分为两个标准,一是,明明知道是贩毒集团洗钱的方法还参与,故意将现金隐瞒;二是,理应知道这种方法有问题,比如,除了现金交易外,双方做事鬼鬼祟祟,不敢到公司办公室见面,怕有录影监视,要到停车场换钱;或者对於货物的价格,对方从来不讨价还价,要多少就给多少,这种理应知道有问题的贸易商,也不查问大客户的背景而继续将货物出售给墨西哥商家。
联邦刑法有一项名叫”structuring”罪名,专门是指商家故意将现金化整为零,故意躲避联邦政府的申报要求。很多时候,就算此案例中的曹小姐是个雇员,可是因为她知道整个事情而且是她自己参与分批多次存到不同的银行帐户,所以她和这个玩具公司的老板都会被指控共谋罪。绝大部份案件中,银行爲了维护自己,也绝对不会说承认自己的银行职员有提醒客户做这些违法事情。
联邦执法人员爲了寻找更多的证据,往往会设圈套来试探贸易公司,有时会派人做卧底,进行金钱贸易,比如他们订购了一批货,故意给卖主成批现金,就是想看看商家会不会分成小额分批存到不同的帐户里。很不幸的是,很多商家就会中计, 而法院大部份时候都裁定这种办案方法并没有违宪或违规。
教训:
商家收现金并不是违法的事情,但是在做生意的时候千万要提防,特别是有大量现金交易的时候,所有的钱存入银行要如实申报,避免人财两空。如果被指控洗黑钱罪名成立,钱款不仅会全部没收,而且当事人也将面临五至十年的牢刑, 这样做的确是得不偿失。的确是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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