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妇若有小孩,离婚时要同时处理小孩的抚养权(child custody)及抚养费(child support),若一方需要另一方支付赡养费(spousal support),离婚时亦要一并处理。
假如夫妇就以上议题达成协议,并把协议交由法庭盖章,法庭盖章后就成为法庭命令(Court Order)。若夫妇不能达成协议,而法庭就以上议题作出裁决,这裁决就是法庭命令。
若要支付的一方没有能力支付法庭命令的赡养费(spousal support)或抚养费(child support),怎办?
以下是笔者综合办案经验的心得及建议:
1.不应停止支付,尤其是抚养费。双方都要严格遵守任何法庭命令,否则属藐视法庭(contempt)。欠付抚养费有十分严重的法律后果,包括美国护照被吊销,加州驾驶证被吊销,甚至要负上刑事性的忽略儿童(child neglect)刑责,更甚是所有欠款有法定10%利息。
2.可尝试与对方沟通协议,若对方愿意减免,双方必须签署书面协议更改原来的法庭命令及订明生效日期,再交由法庭盖印才算有新的命令。新的命令生效后,要支付的一方便可按新命令的金额支付。笔者接触无数案件,要支付的一方以为有口头协议就主动减免费用,谁不知口头协议没有法律效用。即使有书面协议亦要起草为新的法庭命令交由法庭盖章才有法律效用。笔者建议读者就减免法定赡养费/抚养费的问题,必须谘询律师,依正确法律程式处理。
3.若与对方无法协商,或协商后无法达成协议,要求减免的一方就应向法庭提出申请(Request for Order)要求更改原来的赡养费/抚养费用(modification of spousal support/child support)。所有向法院的申请必须提交表格及陈词,并提供足够理据证明经济条件产生巨大变化,导致不能支付原来所定的赡养费及抚养费,并要向法院支付申请费,法院会排期开庭。申请后必须由第三者交予对方有关申请复印本。对方在法定时间内可向法院作书面回应。法院开庭听取双方陈词及理据后,裁决定是否允许减免申请。若申请获准,法庭会订下新的法定赡养费/抚养费及生效日期,由生效日期开始申请人可按新命令支付赡养费/抚养费。
<此文由黄丽华律师提供。如若转载,必须刊登原文并注明作者。本文的目的是提供基本的法律常识,不能用作法律意见。读者的个案,应谘询律师。>
图片翻摄自网路,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