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屋保险不保财物 被盗不理赔

来源:美强生 时间:02/24/2016 浏览: 6673

一华裔民众购置一处房产后,出租给别人,后又不出租转为自己住,但是房屋保险仍然是出租屋保险,没有转成自住屋保险,最后家中数万元财物被偷窃,因为出租屋保险不保私人财物,被盗财物得不到理赔。

华裔张姓民众在阿罕布拉市购买了一个康斗,买好以后就出租给别人,并购买了一年的出租屋保险,出租三个月以后租客违约,不再继续租用张姓民众的房子,张姓民众想着房子空着也是空着,於是自己有时候也去住一住。

因为已经购买了一年的出租屋保险,张姓民众觉得乾脆用完等保险到期以后再换成自住屋保险,这样省时也省钱,未料到刚搬回去住没有多久,家中就遭到盗窃,自己的电脑、现金等数万元的财物被盗窃。

张先生去保险公司理赔,但是由於出租屋保险是不理赔住户私人财物由於盗窃等的损失,无论住户是租客还是房主本人,张先生索赔无果,保险业者林大卫表示,大家在为房子购买保险的时候一定要定义好房子的用途,再购买保险。

如果张先生及时将出租屋保险转成自住屋保险,那麽损失的财物就会得到理赔,出租屋保险只是包括出租房屋本体由於天灾人祸导致的损失,以及由於这些原因导致房子无法出租,房主所损失的租金收入,还包括责任险,即是租客在房屋内摔倒受伤等的医疗费用,是不包括房屋住客的私人财物的。

而自住屋保险除了包括房屋的损失,也会包括住户的财物,如果被盗窃财物,那麽保险是会理赔的。

林大卫还介绍,很多人分不清楚自住屋保险和出租屋保险,认为只要是房屋保险就可以了,因此在贷款买房的时候,明明是出租屋,为了贷款审批顺利,就填写是自住屋,并购买自住屋保险。

到房子真正出租出去,租客一旦违约,造成的租金收入得不到保险公司的索赔,由於租客造成的房子损害,由於是自住屋保险,理赔起来也是困难重重。

林大卫建议,无论是投资置业还是自己购买房产自住,一定要定义明确好房子的用途,再购买房屋保险,自住屋保险和出租屋保险大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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