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正常作业情况下,凡申请永久居留或公民身分的申请人,都必须经过移民局安检程序,以验证有否触犯法律的记录,不管那些违法行为最终是被判罪或撤销控罪。
移民局与联邦调查局(FBI)配合,以三种方式核证申请人在美国境内甚至海外的犯罪记录,包括:FBI打指印检查(Fingerprint)、FBI姓名查询(Name Check)、核实申请人在申请表上填写的答案。
无论移民局透过哪一种方式进行调查,申请人都必须如实作答,在申请表上正确填写和显示任何被逮捕、在警察局打过指印、被拘留等记录,即使打指印检查及姓名查询的结果都是乾净的。
过去在审案时,经常遇见一些自作聪明的申请人,认为案件已经了结,没有被法庭判罪;或犯轻罪,受罚后已请律师把案子撤销(Expunged),获法庭批准密封犯罪记录,就以为可以高枕无忧,在入籍填表时蓄意不向移民官披露,结果产生更大麻烦。要知道,有些罪只要涉及道德行为,像偷盗、卖淫、吸毒、非法赌博、家暴、性侵、虐待等,不分轻重,都可以成为被否决申请的理由;如果获绿卡后五年之内判罪两次或以上,不仅入籍会被拒绝,也构成被遣返因素。
移民法对「撤销(Expungement)」定义的阐释比较严谨,并非等於圆满解决问题、既往不咎,而是视乎犯罪意图和实质内容。N400入籍申请表上明确说明:「你必须回答以下几个问题,即使你的记录被密封或以其他方式清除,或者如果任何人,包括法官、执法人员或律师,告诉你不再有记录。」
由於许多法院和执法机构,不会主动通知当事人,有关「撤销」后的档案储存方式,或法院颁布的删除或密封记录命令并没有存进犯罪记录数据库,导致这些犯罪记录仍有可能浮上水面,出现在处理这类信息的数据公司,最终回流到移民局全美最大犯罪记录数据库网络系统上,因此申请绿卡和公民的申请人特别要小心,不可随便参照别人的做法,甚至盲目听从律师的建议,隐藏以前的犯案记录,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额外追查,拖延或直接产生不良结果。
来源:号角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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