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做好离婚准备 第三篇:婚前与婚后财产及债务要分开

来源:黄丽华律师 时间:01/04/2016 浏览: 7486

前注:笔者虽是离婚法律师,但绝不鼓吹离婚。相反,笔者成长于华人家庭,深受华人伦理思想薰陶。笔者常常劝喻客户,若夫妻关系未至於完全破裂,不应因一时冲动就要离婚。

此系列文章的构思,是基於很多客户在结婚时不曾想到有离婚的可能性,所以没有完善规划及准备,一旦要离婚变得束手无策。笔者办理离婚案件多年,希望透过此系列的文章,与读者分享一些办案经验及离婚法的常识,作为参考。

由於加州属共有财产法(Community property law state),夫妇婚后的财产均是共有的,离婚时要平分。

若不想婚后配偶会干涉您管理婚前财产,更不想配偶借机分取婚前财产,笔者建议婚前及您的婚后财产债务必须完全分开。这里要提醒读者:若一方在婚后花相当时间精力管理婚前财产,这些“时间精力”属共有资产,另一方可以追讨,至於如何计算此种共有资产的金钱价值不在此文章范围。

1/ 银行帐户:婚前的银行帐户可继续操作,但不要加配偶名字。婚后的收入及支出不应从此帐户进出,否则就会与婚后财务混淆(commingle)一起了。若将来离婚,要花庞大精力甚至律师费分割那些属婚前,那些属婚后的财产。

2/投资帐户:与银行帐户一样处理。若要在婚后继续投资,应另立帐户。

3/退休金帐户:由於婚后未必更换雇主,要另立退休金帐户可能不实际,应谘询管理退休金帐户的机构。起码要保存婚前退休金帐户的单据,证明婚前的退休金存额。

4/个人珠宝及贵重物品:可以的话,列一清单并拍照保存,把婚前的与婚后的划分。

5/ 结婚首饰及礼金礼物:曾有案例,法官判予一方全权得到亲友赠送的结婚礼物,理由是亲友附上祝贺卡,、抬头只写一方的名字,法官认为此非共有财产,属被祝贺一方的礼物。华人结婚,多送礼金。礼金于离婚时如何分配可以说是个头痛问题,若礼金金额庞大,争议更大。笔者建议未婚读者,应与对方商讨结婚礼金,礼物如何分配,若同意某些归一方(例如男家亲友的赠与归男方,女方的归女方),就把礼金放置于归那方的个人婚前帐户,与结婚共同帐户分开,若有书面作实,就更有保障。

6/ 婚前的债务:加州家庭法规订婚前的债务属个人债务,婚后以至分居前的债务属“共有”债务,共同分担,但若婚后大家同意用共同帐户支付,婚前债务就有机会被认同双方愿意共同承担。例外的是:加州家庭法规定若借贷是用作教育或职训(student loan),即使在婚后发生则仍属个人债务。即使夫妇用共有财产支付此类教育/职训欠债,而可以证明教育/职训增强对方的赚钱能力,可以追讨归还共有财产,但若此教育/职训曾对婚后共有生活都有俾益,追回的数额会按收益情况减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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