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曾收到来电查询能否找生活担保人为其要移民的亲友提供I-864生活担保书。据闻坊间某些所谓法律事务所有提供此类协助。这其实是十分危险的。虽然法律没有规定申请人或移民人士必须与其担保人有亲属或认识关系,但若被发现担保人是完全陌生人的话,美领馆及移民局就自然怀疑有否不实或欺诈成分,严重的话会影响案件不获通过。笔者的客户,因不听笔者忠告,付费找陌生人为其父母作担保被广州美领馆质疑,结果不批准其父母移民,理由是认为父母来美后会成为公众负担 (public charge)。另一客户透过中间人找担保人,结果在移民局面谈时说不出担保人的资料,连同其他因素就被怀疑假结婚,才委托笔者为他补件。至於受人所托作担保人,不要轻视担保人的法律责任,并非纯粹就是签个名而已。以下是一些有关生活担保书的重点:
1.作为担保人需要什麽条件?
要作为一个担保人,你必须是美国公民或者永久居民,至少18岁,定居美国,按照你家庭的大小,你的年收入必须超过125%的贫困线标准,包括你要担保的人在内。例如,你一家四口,你,你先生和2个孩子,你要担保你的父母移民来美,你的家庭收入必须按6个人计算,要高出贫困线的125%,按2014年标准,你的年收入必须达$39,962或以上。某些担保人在海外工作,依法就不能作担保人,除非能证明只是“暂居”海外,仍以美国为长居地。
2.如果申请人没有足够的收入或已是退休毫无收入,其他人可以做担保人吗?
可以。如果没有足够的收入,可以找一个共同担保人,但这个共同担保人必须符合上段所列的条件。申请人不能将共同担保人的收入加起来以达到超过125%的要求。即使有一共同担保人,申请人还是需要为移民人士签一份生活担保书,而共同担保人另签一份生活担保书.
3.作为担保人有什麽责任?
当移民人士领取以下任何政府福利时,法律可要求担保人偿还一切费用。福利包括:SSI,Foodtamp, AFDC, Medi-cal,或其他还没有列名的福利。如果移民人领取以下的福利,担保人没有责任:紧急医疗服务,学校早餐和午餐,传染病的预防治疗。具体情况应向有关福利部门查询。同时,被担保的移民人士可以控告担保人履行担保生活维持高出125%的标准。最后,如果担保人更换地址,30天之内必须通知移民局,否则,将面临高达五千元的罚金。笔者未曾听闻未有更换地址被罚款的案件,但听闻公立医疗机构向担保人追讨移民的医疗款项,亦见过移民人士民事控告担保人要履行其生活担保责任。虽然此等情况可能万中无一,但不能抹杀依法执行或追讨担保人的法律责任的可能性。
4.担保人担保责任有多长时间?
当移民人士:1)成为美国公民;2)做满40个季度的工作(大约10年);3)永久离开美国;或4)死亡,担保人的法律责任就终结。
最近,笔者发现移民局及国家签证中心审核I-864愈发严格,尤其后者,可能招聘新人处理,训练不足,经常在审核时出错,导致大部分的I-864都要重做或更正。所以,笔者建议填写I-864表时必须小心处理,不要漏掉任何问题,填写收入资料必须与呈交的税表资料吻合,并附上最近6个月的工资单。若移民人士是申请人的家属,虽有收入但若没有合法工作许可,其收入属非法所得,不能用来为自己担保。笔者曾经办一个案,移民人士从小在美国长大。虽没合法身份,但与美国人无异,更找到一份高薪工作,年薪10多万元,却因没合法工作许可,所以不能用自己的收入担保自己,而他妈妈作为申请人,由於没收入,结果亦要找亲友作共同担保人签署生活担保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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