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与搬家公司交涉的过程中,免不了涉及一系列的书面文件。在不明白各项条款的情况下轻率签约,很可能让你损失惨重。其实看懂这些文件并不难,只要掌握以下原则,就能让搬家顺畅进行。
一、询价与估价
请搬家公司报价时,业者会提供你一个估价,但最好请业者直接到家中了解需搬运的物品,并给予书面的估价单,这样会比透过电话或网路寻价更加准确。
一般来说估价可分为「无拘束力」与「有拘束力」两种。
「无拘束力」估价的金额可能与你最后支付的费用不同,实际费用将取决於搬家当天的物品重量与特定服务,因此务必在运送前向业者索取「秤重单」(weighting ticket)。
「有拘束力」估价就等於最后搬家费,但如果你在搬家当天的物品重量超过原始估计,或是临时要求额外服务,你必须请业者重新报价,一个信誉良好的搬家公司,通常愿意现场提供有拘束力的书面报价,并事先告知可能额外收费的情况。
二、搬家契约
搬家公司会准备好搬家提单(bill of lading),一旦你签了名,就代表你同意上面列的所有条款,与搬家公司间的服务契约正式成立。因此,你在签约前必须详读各项条款,尤其注意搬家公司的列举责任,签约后也要仔细保管副本,这是最重要的搬家文件。搬家提单应包括以下内容:
公允价值保护则无需支付额外费用,但将依物品重量给予理赔,每磅相关物品得0.6元赔款,也就是说,一台售价800元的50磅大屏电视机,只能赔30元。此外,任何你自行打包的物品、贵重物品或没有列在搬家清单上的物品,业者都不须负责。
三、物品清单(inventory list)
物品清单应详列所有搬家公司负责搬运的物品,并且注明物品的当下状态。
你在搬家日与送达日都仔细检查清单纪录,因为物品若在业者运送期间遗失或损坏,清单可做为最有力的证据。
送达当日,你有责任将现场物品一一与清单核对,如果有东西不见或损坏,应立即告知搬家公司,并且要求在业者的副本做上纪录后才签名。即使搬家过程急迫且混乱,千万不要随便在空白或不完整的文件上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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