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於因狗咬而追究狗主责任,美国各州县市的立场各异。一般来说,若普通饲养的宠物或看守用的狗,很多州都允许首次免责的「第一咬(First Bite)」;若该狗有咬或攻击人畜的前科,或该狗性格被定明属危险性、坏脾气或恶意的,便不能享这免责优待。
牛头狗虽具上述特点,也可因不同州县市而有不同处置,所以要更明确地说明事发地所属州县巿,才能更准确地评估法律追究程序。以下一些基本法律论点,或能助你配合专业律师。
首先要鉴定所居处有没有法律,限制或禁止饲养牛头 狗,并列出饲养的各项要求。例如:是否要向州县市有关政府登记注册,购买定额责任保险,规定养笼环境,而不是单单绑在柱或树干上;曾有咬伤或威胁人或动物的行为,是否须按法例向政府申报;遛狗时拖链长度、套防咬口罩要求等。凡此种种,都可助於追究狗主时,建立或佐证对方疏忽的证据。
其次,也要了解可追讨程度。一般地方条例及个案前例,只允许受害者索回所支付的医药费及兽医费,却不包括一般民事人身伤害或惩罚性赔偿。当然,有些案 例,尤其是涉及阁下所遇情况,对於有坏脾气、嗜攻击 或恶意的牛头狗等,狗主要负上绝对的责任,且要面对人身伤亡的法责。代表受害人追究这类案件的律师,一般以追讨对方保险为主,一般以分成方式(即不成功不 收费)来替客人追讨,所以不必担心律师费问题。
希望以上分享,能助您寻求专业法律协助。另一考量因素,是万一对方没有依法登记及购备规定保险时,可考虑其他索债资源,例如狗主是否拥有其他资产;或狗主虽是租客,但可证明房东明知租客养有这种狗,而法例有严格要求,则你可连告房东疏忽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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