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遗嘱执行者,务要尽快尽责地完成遗嘱订立者的遗愿。您需要藉律师协助或自己亲为,向 遗产法庭申请正式指派您为遗嘱执行者的法律文件,这需要提供正本死亡证、正本遗嘱、安葬费支付收据、填写有关的申请书。
遗产法庭审核后,颁发遗嘱执行者委仼书,并在此之前允许您安排银行代表及您委派的估价师,去清点保险箱及估价珠宝。凭着执行者委任书,您可以合法地按照遗嘱处理所有遗产。
不能忘记的,是向联邦及纽约州作遗产税务申报及缴税。付税款既可以从遗产中的银行现金存款取用,余下的现金连同楼宇价值分为三份;也可以先由姊妹们预付,日后结算时再偿还。
您若有心保存及拥有遗产中的房产,应先与妹妹们商议可共同接纳的价格及交易程序,一般市场的过户交易可以用作参考。若缺乏共识,则可以委托公信力高的估价师,对楼宇作出公平估价报告;清扣彼此预付数 额后再三分,以减少争议。
遗产继承人,可商量用私人贷款方式支付买卖价。您也可考虑以楼房向银行申请贷款支付买价,一面购入 楼宇主权,一面将买价付与两姊妹。基於楼宇价值不断上涨,以信托方式拥有较为理想。
这一切手续完成后,要向遗产法院申报资产清单(Inventory of Assets),并圆满结束遗嘱执行者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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