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逮捕(Arrest),指警察为刑事指控或讯问目的,违背某 人意愿将其拘留。
通常,除了到家中和其他特殊场所进行逮捕需要逮捕令外,在公共场合逮捕一般不需要逮捕令,只要实施逮捕的 人(可以是警察,也可以是其他法律授权其有权实施逮捕 的人)有可信的事实或知识,从一个正常人的角度认为犯罪嫌疑人实施了犯罪或正在进行犯罪行为。
实际生活中,更多的人可能遇到的是警察在没有搜查令、扣押令或逮捕令的情况下,将您的车拦下(Automobile Stops) 或将您拦下,进行短暂调查或身分识别,即调查性 留置(Stop and Frisk)。
一般来说,警察不会随便将车拦下,除非有合理的怀疑 (Reasonable Suspicion),相信被拦截者违法。当然,如果 执法部门需要,也可以设置路障拦截所有车辆。如果他们 有合理的怀疑将车拦下,就有权留置、短暂扣押车内所有 乘客,包括司机和同车所有人﹔警察可以命令所有乘客下 车,如果警察合理相信被扣押留置的任何人可能有武器, 则可以对其进行搜身并对车内隔间进行搜查。如果没有足 够的理由怀疑有犯罪行为,但有可能成立的理由认为存在 交通违规,也可以将车拦下搜查。
如果警察基於连串、相互佐证的事实,合理怀疑某人正 在进行某种犯罪行为或者卷入已经完成的某种犯罪行为, 也可为调查目的而拦下询问姓名,被拦截者可以回答后迅 即离开﹔如果警察进一步合理怀疑被拦截者有武器或是危 险分子,则可进行搜身,但仅限於拍打式搜查,不能进入 内衣或贴身搜查。
有时大家会看到,在地铁站入口处,警察设置小桌子, 在那里巡视过往行人,或随机挑选认为可疑的乘客,要求 搜查随身携带的包裹。在这种情况下,被拦下来的人绝对 有权拒绝警察的搜查要求,但根据相关法律,拒绝人应当 离开地铁,改乘其他交通工具。
了解上述相关搜查和逮捕法律,将使您在日常生活中更 安心。
来源:角声号角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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