柠檬法(Lemon Laws)是一种美国的消费者保护法,主要是在保障汽车买主的权益。柠檬法的名称起源於美国经济学家乔治•阿克罗夫(George A. Akerlof)所发表的一篇经济学论文,因为这缘故,对於出厂后有瑕疵问题的汽车,通常也会称呼其为柠檬车(Lemon Car)或直接就称为柠檬。
柠檬法的名称由来,起源於美国经济学家、加州大学柏克莱分校的乔治•阿克罗夫教授在1970年时发表的论文《柠檬市场:质化的不确定性和市场机制》(The Market for Lemons: Quality Uncertainty and the Market Mechanism),这是一篇主要在推理不对称资讯理论(asymmetrical information theory)对二手车市场的影响机制之论文,在文中阿克罗夫用不同的水果代替不同特性的二手车,以香甜的樱桃与水蜜桃来譬喻车况优良的二手车,而用酸涩的柠檬来譬喻状况不佳的二手车商品。虽然当初阿克罗夫的论文主要是在讨论二手车市场的问题,但后来却被引伸,用来意指出厂后问题百出的瑕疵车,并且以这称呼延伸,替新车瑕疵方面相关的消费者保护法命名,称为「柠檬法」。
法律有明确规定,要求汽车生产厂家要对消费者购买的「柠檬车」负责。大多数州对「柠檬车」有具 体规定。各州还有专门打「柠檬车官司」的律师事务所。后来人们开始延伸相关法律,因而有了诉求房屋「柠檬法」,昂贵物品「柠檬法」等说法。
如果不幸买到柠檬车,可先写一封信给汽车厂商,但不是经销商。所有2001 年1月以后出厂的车辆均按规定印有地址,所以其地址可在汽车手册、说明书或保养手册内找到。信中要清楚描述车子故障的状况及多次修理无效的经过,并要求厂商退款或换车。
与此同时,该信还必须以挂号信(certified mail) 寄出,且要有签收回条,以确定厂方收到。要是一段时间后厂方没有反应,就可以开始找律师准备控告车厂。由於通常律师不会预先收费,而是胜诉以后再算律师费,但须找熟悉柠檬法的律师。
此外,也可以通过仲裁(arbitration)来调解,如仲裁败诉,消费者仍然可透过律师控告车厂。消费者除了要求退回款金外,还可要求赔偿因车辆故障所花费的拖车、修车及租车等其他费用。而退还数目会被扣除已开过的哩数。
为证明是柠檬车,必须保存好所有的维修纪录,可要求经销商修车部门列出该车的所有修车纪录。如果经销商修车部不肯提供,消费者可至车管局投诉。如果很明显车子问题太多,通常就能确定是柠檬车,或可再另找其他修车行开检验报告。
总而言之,消 费者如果买到「柠檬车」,就有权利向生产厂家或者销售商要求退车或者换新车。如果您选择退车,生产厂家还应退还消费者购车的全部车价、购置税、修车费用 以及有关的财务支出,而假使您选择换车,生产厂家还应退还消费者的修车费用。如果这两种方法都不能使您满意的话,您可对生产厂家提出法律诉讼,一旦获胜,消费者就可以得到双倍赔偿,还得再加上消费者的修车费用和请律师的费用。
在文章的最后要提醒您,如果您有类似相关的困扰,一定要谘询专业的人士!希望我今天的文章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图片翻摄自网路,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