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1签证是一种来美短期工作签证,专供跨国公司把员工从美国境外关联公司调派到美国境内关联公司工作使用。L1有两种:L1A给管理人员、L1B给关键技术人员。
出面提交L1签证申请的是美国境内的公司。它既可以是境外公司在美开设的子公司(Subsidiary),也可以是关联姊妹公司(Affiliated/sibling),还可以是分部(Branch)。美国境内公司既可以是根基牢固的公司(Established Company),也可以是新设立的公司(Start-up)。
L1A和L1B的主要区别在哪?
适用范围不同:L1A适用於管理人员,而L1B适用於关键技术人员;能力要求及最长居留期限不同:L1A要求高级管理能力并能停留七年,而L1B要求特殊技能能力,可停留五年;从移民申请途径而言,L1A持有者可经EB1C申请移民,此情形可避免PERM劳工短缺证明申请,没有排期问题,通常在一年内获得绿卡。而L1B则通过EB2或EB3申请移民,即需PERM劳工短缺证明申请,要四到六年才能拿到绿卡。
实践中,L1B的申请不见得比L1A容易。 L1B批准率比L1A低,被要求补充材料的机率更大。L1B成功的关键在於证明调动人掌握了公司产品或服务中某些特别的知识或技能。在某些情况下,L1B可以转到L1A。L1B申请EB1C也不是完全没有可能。
陈冠英律师事务所已经在2014年10月及11月的「新设公司跨国公司经理签证(L1)申请常见问题与解答」相关文章中讨论了新设公司跨国公司经理签证(L1)申请的常见问题与解答。包括新设公司申请L1通常要满足的要求;过去三年中有一整年管理经验,这个三年的倒算方式;管理经验的要求;L1对境外公司的规模要求;美国新设公司要具备什麽雏形才可以提交L1申请;签证延期要求及上述跨国公司经理与技术签证(L1A及L1B)的区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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