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减免赡养费的成功案例

来源:黄丽华律师 时间:02/02/2015 浏览: 9386

笔者于2011年接手一宗复杂的离婚后前任配偶追讨赡养费( spousal support ),小孩生活费( child support )及分产费( equalization payment )的家庭法案件。笔者是第三名律师接手此案。第一名律师根本不是家庭法律师。由於客户委托他办理其他案子得到理想成绩才要委托他。结果这名前律师没有为客户在2008年金融风暴生意下滑时马上提出申请减免赡养费及小孩生活费,而花了两年时间找私家侦探调查前任配偶(已移居外州)的资产及收入状况。前任配偶可能察觉客户已无法支付每月三万元赡养费及小孩生活费,於2010年不动声息委托律师成功向法院申请托管令( receivership )。客户在每年巨型珠宝展的前夕托管人上门封店,托管了客户的整盘生意,托管人把参展所得及变卖存货的收益为数约160万,扣除托管人约15万收费,经法院批准全部交予前任配偶。生意被突然托管后,客户委托第二名律师向法庭申请减免赡养费及小孩生活费。第二名律师犯了一个最大错误是主动与前任配偶律师协商把145万托管收益用来先行支付分产费用而不是先行支付已欠100多万的小孩生活费,赡养费及10%法定利息。法律上,欠付小孩生活费的负面影响最大,若无协议法庭会以优先次序,把讨回的欠款先行支付小孩生活费,其次是赡养费。这两欠款即使破产亦无法豁免。前任配偶还寻求外州孩子生活费监管局( Child Support Services )协助,结果客户申请续美国护照时被吊销护照,退税及客户在退休金帐户的全部款额(笔者已提早警告客户有此可能,但客户只从其帐户提走部分)被抽走,连后来客户申请的社保退休金亦每月被抽走一半,用来支付尚欠的孩子生活费及赡养费,差点连驾照都被暂停。笔者接手案件后与加州孩子生活费监管局陈情,才暂援驾照被扣一事。

前任配偶的律师采取极为严厉手段对付客户,例如凶猛的侦查(discovery),更进一步向法院申请类似刑事的藐视程式(Contempt)。客户已无甚金钱资源对抗,笔者建议客户向法院要求公辩律师(public defender)为其辩护藐视程式。法官对前任配偶律师此举亦表反感,在法庭上公开批评此乃十分不智的策略,因无端耽误了原来的家庭法案件审理。藐视程式属刑事性质,所以辩护人享有诸如刑事案件中由政府付费聘请公辩律师及翻译的权利,兼且藐视程式会先行审理。客户单就此项藐视程式已开庭数次,导致法官及双方律师都十分不快。最后法官劝告前任配偶律师撤销此部分诉讼,先行回归原有的家庭法程式,将来有需要可再申请。经此一役,前任配偶大概对她的律师失去信心,不欲再大撒金钱于律师身上(当时记录显示已花20多万元),结果自行处理,但开庭一次后,由於对法庭程式及具体作证都不能处理,就重新聘请律师。至於客户,不单省了过万元的律师及翻译费,亦挫了前任配偶的锐气。
前任配偶的前任律师命令客户的前员工作证,企图证明客户仍有在幕后做生意。结果前员工作证说自己为客户的前供应商做销售纯属个人工作,与客户无关。前任律师又找来辞职员工作证,指证客户隐瞒收入及贵价钻石存货。这名员工在辞职后民事控告客户,所以愿意帮助前任配偶。

前任配偶的新任律师接手后就再无大动作。案件终於审理完毕。法官相信客户已身无分文,亦无从事幕后生意,或隐藏名贵钻石存货,判予从客户于三年前申请日起不须支付赡养费。由於客户从托管人交回公司后仍收回少许应收帐款,法官判予客户在申请日后两个月开始不必再支付小孩生活费,包括当年协议离婚时承诺的大学经费。

由於客户不再欠小孩生活费(前任配偶在他的退休金帐户提走30万元,法官按我方要求命令该款项用来先行支付小孩生活费欠款),所以案件审结后笔者联络孩子生活费监管局结账(audit),要求解禁护照被吊销一事,客户终於可以取回护照,每月的社保退休金亦可全额收取。但客户尚欠巨额赡养费,前任配偶仍可依法继续追讨。只是赡养费不同小孩生活费,政府不会协助追讨,前任配偶只能像其他欠款般追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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