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常见的报复行为

来源:黄丽华律师 时间:11/21/2014 浏览: 6907

笔者办理离婚案件多年,见过不少夫妇间互相的报复行为。比较经典及严重的有以下情况:

1. 报警指控对方家暴

通常一方会挑衅对方争吵,甚至弄伤自己报警。更甚的是无中生有污蔑对方家暴。客户的丈夫用手机录音,对着客户自导自演大声说客户对他动粗。另一客户的太太激怒客户争吵,客户最后控制不住动手。太太报警两次,导致客户留有刑事记录。

2. 报警指控对方向小孩家暴

客户的太太在开家事法法庭前报警指控客户对小孩有家暴,结果法庭要延期。后来政府决定不检控才了事。

最恐怖的一案是太太编故事,无中生有指控客户对自己及婴儿家暴,客户被刑事检控,后又要在小孩法院应讯,再加上原来已进行的家事法案件,被弄至焦头烂额。幸好小孩法庭法官在太太作供直指太太不诚实不可信,但检控官拒绝撤销检控,直至法官命令撤销。至於家事法法官,因客户有刑事一案,所以要延期等待刑事案结束。客户足足有近半年无法正常探望婴儿,只能有少许被监督下的探访(monitored visitation)权。

3. 若一方是依赖公民用结婚方式申请绿卡,公民向移民局指控对方骗婚

笔者见过公民指控对方是共产党党员,又或者对方结婚纯为了绿卡等。其中一个案公民丈夫不断举报,结果移民局采取行动,要撤销客户绿卡并进行驱逐出境程式,客户委托笔者在移民法庭答辩,最后客户成功居住美国。

读者要注意:移民局收到投诉后会否跟进就非投诉人能掌握的。公民亦无权撤销对方的绿卡。

4. 向国税局举报对方瞒税

若对方是自雇人士或做生意,曾有不实报税情况,尤其是举报一方掌握此方面的证据,可能会导致国税局调查(audit)。当然,若夫妇共同做生意共同报税,双方在税务上有共同责任。这可能会牵制举报一方。因为举报一方要三思,否则可能会玉石俱焚。

笔者经办的个案,前妻在家事法庭告前夫欠付生活费,结果前夫员工以此要胁金钱,离职后更提出民事讼诉要求雇主赔偿无理解雇及精神伤害,又为前妻在家庭法庭上指控前夫隐藏存货等。笔者代表前夫,案件扰攘三年,法庭判决前夫已身无分文,亦无收入,所以不必再付前妻。但由於前夫的前任律师建议客户自动向国税局投案漏报税项,现在国税局的调查仍未了结。至於员工民事讼诉一案,最后应是员工律师见无利可图想退出,结果客户只象徵式赔偿员工便和解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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